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国资央企新一轮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三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广东省工商联执委、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胡为民表示,这有利于推动内部控制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强,筑牢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安全防线。
2023年,国资委对国资央企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细项要求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内控专项整治,强化重大风险防控,增强境外资产风险管控,提升内控监督评价质量。
针对当前部分国资央企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集团监督评价力度不足、子企业内控自评价质量不高等现象,《通知》首次明确提出国资央企要加强质量控制,切实提升内控监督评价质效。一方面要着力提升子企业年度内控自评价质量,指导督促各级子企业聚焦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及重要岗位规范有效开展内控自评价,确保将合并范围子企业全部纳入年度自评价范围,对内控自评价“走过场”的子企业,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与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挂钩、严肃问责等多种措施进行惩罚;另一方面要求规范开展集团监督评价,研究制定新一轮三年集团监督评价全覆盖工作规划,并特别提出:对新并入企业、新型商业模式、新兴业务领域要每年必评,对每年新发生的大额资金运作、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购销业务、重大工程项目承揽、高风险金融业务,以及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的子企业要实现当年集团监督评价全覆盖。国资委将持续组织开展年度内控体系有效性抽查评价工作,对国资央企内控监督评价质效及缺陷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胡为民表示,内部控制已成为新时期提升国资监督效能的一项重要手段。自2019年以来,围绕101号文,国资委相继印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从年度内部控制监督评价、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国资监管提示和通报、国资监管责任约谈、资金内部控制管理等多个方面,推动央企内部控制不断做实做细做深做强。
胡为民建议,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内控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推动内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为国资央企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国资央企应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一是切实推进风险、内控、合规、审计、监督追责一体化大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风险、内控、合规、审计、监督追责工作合力,避免职责不清、重复工作、相互推诿等现象,提升监督效能;二是围绕重点领域、重要业务活动、新业态新业务领域以及境外业务单元,积极开展专项内控体系梳理优化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以及关键业务环节内控要求、风险应对措施和责任追究规定的相关工作,推动内控管理与业务活动有机融合并取得实效;三是强化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和响应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开发能够精确、实时、动态监测风险因素变化及其传导过程的预警模型和指标体系,切实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四是加强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集团管控,着力提升子企业自评价和集团层面监督评价工作质量,真正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作用;五是积极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实现业务活动控制措施、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内控监督评价、审计等的全流程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有效提高业务执行规范化水平,提升风险防控效率和效果,并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盘活国资央企累积的大量数据资源,进行深度的挖掘分析,为领导层进行科学决策和其他相关方进行管理提升等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