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式进入“两会时间”。
2月24日上午,深圳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开幕。2月25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
记者注意到,多位深圳两会代表委员建言,聚焦解决初创企业、中小企业、科创企业等的融资难题。
深圳,这座拥有“民营经济第一城”“科创之都”等亮眼标签的城市,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达102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5万家……
与之相应,金融支持力度、精准度的持续提升也“迫在眉睫”,“目前关键难点主要集中在‘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上如何引入更多耐心资金和大胆资金。”
深圳市政协委员、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董建军认为,对于又早又小的科技企业而言,成长过程充满各种风险挑战,金融机构现有产品结构、服务能力和风险偏好与“早、小”科技企业不匹配,需要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金融机构提升对“早、小”科技企业的服务质效。
发挥科创政策优势
“强化河套深港合作区等重点科技创新区域政策优势,形成金融服务‘早、小’科技企业的集聚示范效应”——在多位深圳市政协委员的提案中,都强调了在河套深港合作区等重点科技创新区域,发展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的重要性和优势。
董建军在提案中建议,强化重点科技创新区域的科技金融政策供给,如人才支持上,在个人税务、保障与补贴等方面提供综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多元金融服务上创新金融产品。
债权融资上,提升对商业银行在重点领域“早、小”科技企业贷款补偿比例,将担保机构增信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畴,提高贴息贴保力度;股权融资上,试点放开商业银行境外资金返程投资,鼓励创投在河套共设双币基金,提升投资机构的专项奖励,研究适当放宽上市标准与绿色通道,对上市不同阶段加大奖励。
致公党深圳市委会提出的一则提案也建议称,“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成立科技银行,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不同,科技银行将专注于与科研机构、高校、孵化器等机构建立紧密联系,构建特有的评估体系,探索知识产权贷款,赋能早期企业实现快速融资。”
此外,上述提案还建议在河套成立“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所”,对标美国场外市场建立一个透明、高效的交易平台。交易所的设立可以为风投资金提供退出通道、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再融资支持、为科学家创始人提供资金支持,激发创始人及风投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畅通股权投资来源和退出渠道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是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和资本化的核心环节,但“早、小”科技企业普遍处于规模小、管理弱、投入大、风险高的亏损状态,发展前景待观察,因此债务融资难度高,企业资金来源主要通过稀释创始人的持股比例进行股权融资。
但近年来,股权投资资金来源和退出遇阻,董建军则建议在资金来源上,加大国资投资力度,提升投资机构奖励,鼓励商业银行、在深央企与龙头民企参与投资。退出渠道上,活跃并购市场,加强对未上市股权的政策引导,强化股权交易市场的支持力度;完善S基金(二手份额转让基金)细则,发挥国资引领作用,提升私募市场流动性。
深圳市政协委员、坪山区政府副区长费晓愈认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渠道相对单一,目前仍主要依赖于IPO,导致基金“退出积压”问题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希望通过二手基金份额交易(S基金交易)实现退出,政府引导基金也不例外。
她在提案中建议,“向上级争取S基金交易场所落户我市(深圳)、开展S基金区域性交易平台的试点,以解决我市S交易场所缺失的问题。同时,加强交易安全等方面的把控,实现S交易有规可循。”
深圳市政协委员、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院长助理郑宇劼认为,与传统风险投资(IVC)相比,CVC自带产业属性,募资多为自有资金,拥有业务赋能场景,可进行并购不依靠IPO退出,陪伴科技企业期限更长、风险容忍度更高,已成为壮大耐心资本的重要来源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力量。
但目前深圳CVC发展面临缺少针对CVC机构专项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缺少针对CVC投资项目落地配套支持等问题。对此,郑宇劼建议之一是“制定CVC专项政策,一揽子解决行业共性问题”,如制定CVC认定标准和规范指引,优化各级创投行业扶持政策,明确CVC与创投机构在“募投管退”各环节享受同等政策支持等。
不设置对赌、回购等条款为科创“松绑”
此外,多位深圳市政协委员也提到了为科技创业者“松绑”的重要性。在一级市场退出难的大背景下,对赌协议、回购条款等成为企业主的“紧箍咒”。
深圳市政协委员、华科创智董事长喻东旭认为,“资本的‘短视’与急功近利,形成的对赌协议、上市推迟时间限制等条款,会助长企业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心态,以迎合资本寻求快速套现目的。”
他建议,国资股权投资基金强化对已投资项目公司的支持力度和投资周期,如取消对赌协议、延长回购周期、持续增加投资等,以满足更多进入创新深水区的硬核科技公司的成长周期和资金需求。
致公党深圳市委会上述提案中也强调,建议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直投基金。有别于深圳市政府先后设立的天使母基金、种子母基金等母基金,也不同于市场化的直投基金。“该直投基金将对市场化条款进行优化,更加直接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不设置对赌及回购条款等相关条款,不规定退出期限,给科技创业者‘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