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迎来了制度建设的关键节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标志着我国长护险制度从局部试点迈向全国推进的新阶段。
天职国际金融业咨询合伙人周瑾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速,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群体越来越大,长期照护的市场需求也愈发显著,《意见》正是在这一趋势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大制度安排。
制度覆盖全民、不区分城乡
我国于2016年启动长护险制度试点,至2025年底,试点覆盖地区已拓展到92个,覆盖3.08亿参保人,基金累计支出超过1000亿元,为超过330万失能人员提供了护理服务支持,减轻了家庭照护负担。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意见》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标志着制度建立从局部试点走向了全国推开,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意见》要求,长护险建设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覆盖全民,所有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二是统筹城乡,同一个统筹地区之内不区分城乡,参保人无论是来自农村还是来自城市,都从同一个资金池里报销费用、享受待遇;三是公平统一,不同的统筹区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一致,促进统筹地区之间缴费责任和保障水平相对均衡;四是安全规范,要注重制度运行管理,注重服务行为质量提升,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五是可持续,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水平,确保制度可落地、基金可持续,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王文君表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总的来看,长期护理保险“护”的是失能人员的尊严,“解”的是家庭的照护难题,“增”的是社会的发展动力。
据初步统计,自2016年试点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共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600亿元。
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长护险的待遇保障,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根据《意见》,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凡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
张西凡表示,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
张西凡同时强调,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中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无论在哪个统筹地区,评估的尺子都是一样的,这样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据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
筹资机制是长护险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基础。《意见》提出,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负担能力相匹配、与可持续要求相协调的多元筹资机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实现基金稳定筹集、独立运行、精算平衡。根据《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
“根据过去试点经验和试点地区基金结余的情况来核算,0.3%左右的费率水平,目前是能够支撑长护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南开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系教授朱铭来表示,文件也提到“随着经济发展和制度完善,国家层面统一研究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并根据基金支出需求动态调整费率”,这种动态调整费率机制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律,也是国际上长护险运行的普遍做法。
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值得提及的是,长护险制度进入加快推进阶段,但在改革节奏上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意见》提出,在充分评估基础上有针对性指导不同条件地市分步分批推进改革。确有条件的地市,稳妥有序推进;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市,夯实工作基础,适时按程序启动实施。此前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城市,要按照《意见》要求调整完善政策,用3年左右的时间平稳过渡。
从统筹城乡制度的安排来看,各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王文君表示,从统筹层次上看,可以从地市级统筹起步,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省级统筹。在推进节奏上,具体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步分批推进改革,有条件的地市可以先行,不具备条件的地市可以夯实条件后再实施。“总的来说,是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在覆盖人群上,可以先从职工人群起步,再逐步覆盖到城乡居民,也可以将职工、城乡居民同时纳入制度覆盖范围。”
朱铭来表示,目前各地在筹资水平、服务体系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为此《意见》设置3年平稳过渡期,充分考虑到了各地实际,为政策落地留出了充足的调整空间。
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为了让参保群众得到更加优质、高效、规范、可及的长护服务,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重点从更加规范、更加均等、更加智能三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包括做好定点管理,促进长护服务更加规范;统一了服务项目,促进服务更加均等;加强引导培育,促进服务更加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