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结案3.7万件!北京金融法院:“十五五”时期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处置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贺觉渊2026-03-18 15:24

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迎来建院五周年。建院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共收案3.9万件,结案3.7万件,案件标的额1.4万亿元。当天,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北京金融法院“十五五”时期加强金融审判能力建设 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在“十五五”时期,北京金融法院将聚焦“防风险、强监管”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处置。

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设立金融法院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揭牌成立。“建院以来,北京金融法院立足北京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有效服务金融强国建设和首都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峰表示。

建院五年之际,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实施意见》,对标“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服务首都“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实施意见》共四个部分17项具体举措。据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介绍,《实施意见》立足金融专门法院定位,紧扣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要求,将发挥司法在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中的专业优势。

《实施意见》明确,聚焦“防风险、强监管”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处置,支持监管“长牙带刺”,推动“监管+司法+行业自律”的金融治理格局建设。在具体举措上,《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做好案件风险处置工作。加强府院联动、会商研判,依法做好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强化金融破产审判,统筹协调资产保全、债权确认与风险化解,依法推进出清和重整,持续探索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

《实施意见》要求,以高质量金融司法助推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在具体举措上,《实施意见》提出,聚焦直接融资司法保障,通过司法裁判助力提升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与适应性,完善基金业“募投管退”全过程法律指引,促进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依法保护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非传统融资方式,强化资产支持证券、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业态研究,支持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布局。

《实施意见》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中,重点聚焦群众“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司法支持,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压实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推进金融服务适老化改造,推动普惠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深化“示范诉讼+批量化解”模式,构建与金融执行规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张雯表示,站在“十五五”开局和建院五年的新起点,北京金融法院将不断提升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保障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为金融强国建设、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 孙孝熙
校对: 祝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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