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沪深北三地交易所共同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旨在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支持力度。
据悉,沪深北三地交易所均明确表示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同时,调整优质上市公司募投资金投向要求,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发展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沪深北三地交易所还提到,计划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适应性。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发展主营业务。其中,沪深交易所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放宽募集资金补流比例限制。
对于未盈利上市企业再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称,优化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期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在再融资机制方面,沪深北三地交易所优化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要求公司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计划,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要求调整至申报时,引导上市公司再融资及时决策、及时申报。明确上市公司再融资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优化简易程序负面情形。健全交易所日常监管和再融资审核协同机制,提升审核质效。
值得注意的是,“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沪深北三地交易所明确,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完善预案公告要求,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需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相关主体违背承诺的,严肃追责,防止“忽悠式”再融资。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责任,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排版:汪云鹏
校对:李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