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年报逾期两月濒临退市,上交所发函要求保护投资者利益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张骞爻2020-06-28 17:02

*ST新亿(600145)近几年事情不少。公司之前破产重整久无定论,前段时间拟聘请一家“微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一时市场哗然,至今公司也没召开股东大会完成聘任程序。这么一来,公司年报至今逾期两个月,仍公告不能对外披露。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法披露年报是一种快速退市情形。简单来讲,就是自4月30日开始先停牌2个月,然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复牌交易2个月,之后暂停上市2个月。如始终无法披露年报,则在暂停上市之后予以终止上市。按此规定,公司已进入年报不能按期披露的第二阶段,股票须予以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回溯这家公司历史,自从破产重整开始诸事缠身,所幸最近新疆高院已裁定驳回相关方申诉,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终成定局。

6月28日晚间,公司披露称无法在6月30前披露2019年报,股票将于6月30日起复牌,同时公告了股份限售,除权、业绩承诺延期等安排,提示了公司退市、立案调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风险。上交所也当晚即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董监高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披露年报,努力恢复公司生产经营,维护好投资者利益。

一、公司年报退市风险高企,为维护投资者交易权利,公司股票依规于6月30日复牌

根据*ST新亿公告,公司前期因破产重整再审审查等事项,股票长期停牌,主要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第12.10条等规定,在公司消除上述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前,股票暂不复牌。如今,公司2019年报已逾期两个月不能披露,最快六个月就可能退市。在此之前,公司股票能不能交易,对投资者利益攸关。记者注意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5条对此已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股票已停牌2个月的,股票自停牌2个月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有专家也指出,面临退市境地的强制复牌安排,是规则留给投资者的“逃生窗口”。本次公司股票复牌系严格根据规则,在公司面临退市风险情况下,为了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给投资者提供交易退出窗口,避免被“闷杀”。该规则属于退市程序的特别规定,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其适用优先于停复牌的一般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未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股票停牌已满2个月,已触及前述规定,股票将于2020年6月30日起复牌。

同样的情况前期已有多起实践案例。沪市*ST毅达也曾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于2018年5月2日起停牌,并于停牌届满2个月后复牌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股票复牌后自愿限售3年,其他重整投资人股东承诺自愿限售1年,与此前沪市市场惯例一致

根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重整投资人股东自愿限售,自复牌之日起,控股股东限售3年,其他重整投资人股东限售1年。这一做法与沪市此前破产重整公司做法一致,主要是为了约束控股股东和重整投资人“短期行为”,促使各方形成合力恢复振兴公司经营能力。从公司公告看,目前,公司还存在被立案调查、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资金往来等重大风险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中,也相应出具了承诺,对公司可能受到的损失进行补偿。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公司于6月24日披露新疆高院裁定,就此前延宕未决的破产重整事项,驳回相关投资者的申诉,维持塔城中院对重整计划的裁定。公司的破产重整再审审查事项已告一段落,相关的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三、公司调整破产重整除权参考价格至2.85元/股,有其事实基础和合理性,此前沪市破产重整中已有先例可循

*ST新亿实施重整计划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后,除权后价格为1.87元。现公司公告提出,依据《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申请调整除权价格计算公式,重新计算除权参考价格。根据公司申请的调整后除权价格计算公式计算,调整后的除权价格为2.85元,高于原除权价格。

在*ST新亿破产重整中,重整投资人通过支付了现金对价14.47亿元,相应取得了原股东让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实质增厚了公司的权益。对这些股份对应支付的对价,公司提出在除权中予以考虑,有其事实基础和合理性,除权之后的价格可以考虑体现这一部分权益。近年来,沪市上市公司重庆钢铁、ST柳化、ST庞大、ST抚钢、*ST厦工等破产重整公司,已根据《交易规则》和公司实际情况,申请调整除权价格计算公式,以使除权结果尽可能客观地反映公司股份的内在价值。*ST新亿本次申请调整除权价格与前述案例处理方式一致,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除权价格是基于除权原理形成的参考价格,不是实际的交易价格,不代表对公司的价值判断,投资者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四、上交所发出工作函,要求公司尽快披露年报,恢复主营,充分提示风险,维护好投资者利益

对于公司面临的种种问题,特别是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退市风险,上交所第一时间发出了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加快推进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同时,要求公司重整投资人切实履行股份限售承诺,不得在承诺期限内违规卖出所持公司股票。除此之外,公司也应当积极配合证监会立案调查,尽快恢复主营业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持信息披露渠道畅通,认真做好公司股票复牌后的投资者沟通、解释工作。特别是,控股股东万源汇金应当切实履行注入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如果上市公司2021年、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4亿元、5亿元,万源汇金应当严格履行现金补足义务。

上交所在工作函中也要求公司全面排查并充分揭示目前存在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金往来和贸易业务的真实性、韩真源公司等置入资产的实际价值等,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形成整改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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