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价格政策与宏观政策协同发力
来源:中国证券报作者:欧阳剑环2025-04-03 10:45

■ 稳妥有序推进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让更多价格由市场形成

■ 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

■ 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

据新华社4月2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提出,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效能。

在总体要求方面,《意见》提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是构建制度完备、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价格有效形成、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实践证明,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既要放开价格由市场形成,还需要有交易市场承接,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

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三方面重点举措。一是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让更多价格由市场形成。二是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三是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有效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经营范围,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营造有利于价格有效形成的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上述负责人介绍,物价保持合理水平,既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也有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将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作为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的主要目标,兼顾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效能。二是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着眼产供储销全链条,按照以供应稳保价格稳、以价格稳促供应稳的思路,稳生产、优供给、强储备、畅流通,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重要商品价格调控。统筹加强主要产销区之间、相邻区域之间重要商品联保联供,加大储备调节力度,强化预期管理、市场监管,引导价格平稳运行。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在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综合运用公告、指南、提醒告诫等方式,推动经营主体依法经营;探索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为经营主体提供明确的合规指引。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高效协同共治。加强行业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的协同配合,完善多元治理模式。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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