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2025-03-08 17:21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3月8日在经济界别小组讨论会表示,建议出台背信罪的司法解释,从严查处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违法犯罪案件,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

杨宗儒介绍,在资本市场领域,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健全资本市场司法体系、惩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个是强化制度保障。2024年5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2024年7月,证监会、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随后印发了《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统一各地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标准。2024年12月,最高法、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25年年1月最高法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强调了资本市场在保障科技创新方面的工作。 

在立体追责方面,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办、国办出台的高规格文件,在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方面明确要求,最高法、最高检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在查处打击证券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的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强化案例示范效应方面,每年,法院、检察院办理案件较多,形成示范案例对指导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高办案效率和司法质量有指导意义。2024年6月,最高法发布了5个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对市场起到了很好的惩戒和警示作用。2025年2月,最高检发布了以证券犯罪为主题的4个指导性案例,广东法院也发布一些典型案例,都纳入了证券类的违法案件,效果非常好。

杨宗儒提出了四点建议,一个建议出台背信罪的司法解释,强化对被侵权上市公司利益、私募基金管理人侵占基金财产行为的制度规则。

二是建议从严查处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追究第三方配合造假的刑事责任,探索形成一批典型案例,突出对控股股东、实控人侵害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违法行为的刑事打击和民事追责。

三是建议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维权效率和便利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众多,涉及财务造假类的案件涉众性较强,在股票之外,建议将可转债纳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适用范围。同时,优化制度安排,明确在虚假陈述案件以及上市公司众多投资者权益的代表人诉讼中,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能够减免或是缓交诉讼费用。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

四是建议建立人民法院、证券监管部门非诉执行的协作机制。当前在执行案件遇到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时,往往需要行政监管部门提请法院支持,希望能够优化衔接流程,提高罚没款项的执行效率。

校对:祝甜婷

责任编辑: 刘少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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