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扩容,新增9条内容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作者:袁园2025-04-15 09:09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从相关渠道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下发2025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这是监管机构连续第五年印发年度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围绕人身险产品的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方面展开。从总条目来看,自2021年版的73条增加至2025年版的103条,仅个别年份对原有清单的个别条款进行删减或调整。

与2024年版相比,2025年版“负面清单”未进行整条清单内容删除,新增的9条内容重点体现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强化了“报行合一”、规范产品设计等监管要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增的内容中,有5条都跟“报行合一”有关。具体来看:一是备案材料中未列示总预定附加费用和总可用费用水平;二是银保渠道部分保险期间和缴别下,佣金手续费比例较高,产品设计审慎性不足;三是交费期间10年及10年以上的长期险,预定附加费用率集中在首年或前两年,与实际情况相悖;四是销售渠道同时报送“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中的多个,不符合“报行合一”相关要求;五是销售费用、总可用费用高于定价费用,各种费用缺乏内在逻辑一致性。

此外,“负面清单”新增内容还包括:条款中约定的残疾定义的评定标准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据,相关评定标准未包含标准的全称、发布机构、发文号及标准编号等;健康保险的既往症未明确表述为“指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且已知晓的疾病”;万能保险追加保费条款描述不清晰,欠缺管理机制,产品设计的审慎性不足;对不予备案但已经开展业务的产品未及时停止销售。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各公司要认真对照“负面清单”持续加强对产品精算工作的管理,切实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各公司总精算师要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提升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做好产品的全周期管理。

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是监管部门在检查各保险公司产品设计时,发现的一些具有共性的、不太合理的、钻漏洞的、有可能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产品设计。如今,年度频率的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已经成为险企精算、产品和渠道等部门开发产品的重要判断尺度,在产品设计、条款撰写、产品报送和实际宣传销售等业务层面均有重要影响。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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