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7年江苏海上光伏并网规模计划达千万千瓦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陈澄2025-02-05 16:53

逐绿前行,探索“新”能。新春伊始,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提出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和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开展海上光伏项目建设。计划到2027年,江苏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助力当地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发展海上光伏是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拓展发展空间、破解能源资源约束瓶颈、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

方案提出,要按照生态友好、节约集约、安全可靠、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推动海上光伏规模化发展、立体式开发,全力打造沿海地区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助力沿海地区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到2027年,江苏海上光伏集约化开发迈出坚实步伐,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江苏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方案要求科学谋划,集约布局海上光伏项目场址。综合考虑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以及接网消纳条件等因素,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和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开展60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建设工作,装机容量2725万千瓦,全力打造江苏省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形成基地化、立体式开发格局。其中,南通布局33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总装机1144万千瓦,连云港布局13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总装机535万千瓦,盐城布局14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总装机1046万千瓦。

方案提出要稳步实施,加快国家光伏基地开发建设。充分利用新型光伏技术,按照“先行先试、集约开发”的思路,加快推进中核田湾、启东和国华如东三个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并按期建成投产,这三个项目共计280万千瓦,并已列入国家第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在全面总结“国家大型海上光伏基地”建设经验基础上,稳步实施后续海上光伏项目,确保完成2027年和2030年海上光伏建设目标。

方案明确就地消纳,助力构建区域新型能源体系。优化电源送出通道,充分利用项目周边已规划布局的海上风电、清洁高效火电等资源,实现“风光火”打捆送出,并按要求配置或购买功率不低于10%、时长2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服务),实现多能互补一体化运行,提升海上风光基地送出稳定性和开发经济性。积极开展海上光伏汇集升压站优化布局工作,对场址相近、容量匹配的光伏项目,优先考虑合建汇集升压站,节约土地资源。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明确,电网企业要开展海上光伏接网消纳专项方案研究,按照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原则,优先考虑海上光伏采用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就近接入消纳条件较好地区,支持地方开展低(零)碳园区建设,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责任编辑: 孙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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