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启动后,上海在创业投资方面再放大招!
7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从加快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创业投资与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联动发展等方面推出19条措施,有序吸引有条件的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逐步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创业投资集聚发展新高地。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国忠在当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下一步,上海市发改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切实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初创企业的重要作用,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创中心联动发展。
截至2024年6月末,上海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1757家,管理产品9011只,管理规模2.3万亿元。其中,创投基金产品4122个,管理规模6341亿元,位居全国首位。
吸引有条件的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若干意见》指出,为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作用,在上海市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的引导带动下,有序吸引有条件的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为此,上海拟进一步加快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持续加大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元宇宙、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和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未来产业布局等。
为带动各类社会资金开展创业投资,《若干意见》指出,上海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持续投入机制,依托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重点发挥补链强链等作用,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推动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新设上海市未来产业基金,重点投向处于概念验证和中试等早期阶段的硬科技领域和未来产业。有序扩大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
其中,近日启动的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和未来产业基金,总规模达1000亿元,将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原则运行,遴选专业投资团队,通过子基金投资、直投、生态运营等运作方式,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产业培育、并购整合、补链强链功能。
作为政府引导基金,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种子期、成长期等创业早中期的创业企业;上海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则主要引导和促进天使投资行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23年底,撬动社会资金杠杆比超5倍,已合作参股基金129家,子基金已投资项目1324个。
上海市委金融办产业金融处处长陈伟在通气会上表示,目前,上海也已推动天使投资专业团队在沪设立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以及天使会平台,强化对早期项目的发现及投资培育,目前已集聚近200余名天使投资个人,近20个项目在对接落地中。同时,支持将浦东新区等打造成为股权投资集聚区,对外公示了机构设立一口服务部门、区级引导基金、区级扶持政策等信息,并在集聚区内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快速通道机制。
上海市科委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器建设处副处长梁冰透露,下一步,上海市科委将更为积极地引导科创载体特别是高质量孵化器与各类创投基金对接,设立概念验证、成果转化等孵化早期、核心阶段的子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投硬,孵育出更多具备发展潜力的硬科技企业。
健全适应创投行业特点的考核评价机制
长期以来,上海国资基金散落在市级层面、各个区、各个产业集团的分布格局备受业内诟病。对此,《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上海要加强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的统筹协调。对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国资基金功能定位、投资方向、聚焦领域及行业发展等重大政策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和统筹协调。集中资源打造兼具投资、运营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专业平台和高能级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国资存量基金整合优化,推动各投资阶段合理布局、平衡发展,打造适配科创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金体系,培育开放协同的基金生态。
事实上,上海国资基金的统筹协调此前已经启动。今年4月,上海国投公司和上海科创投集团宣布联合重组,而近期启动的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管理平台均为上海国投公司。
为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在上海开展创业投资,上海还将持续优化政府引导基金考核与绩效评价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同时,积极探索形成财政资金、国资收益和社会资金多渠道并举的滚动投入机制。
其中,政府引导基金支持政策方面,《若干意见》透露,上海将探索未来产业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梯化让利机制。研究适当提高政府引导基金对创业投资企业出资比例。对挖掘初创项目能力强、投资项目科技含量高的基金管理机构,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在一定额度内开展滚动投资。
国有资本考核与评价机制方面,上海将建立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募投管退”全流程管理。深化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试点,鼓励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约束和激励机制,并与投资效益相结合,持续探索跟投、评估、事前约定股权退出等创新。
优化评估管理,允许评估备案管理单位制定估值管理制度,科创类项目投资以估值报告为价格参考依据。落实尽职免责,对科技领域投资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依照国家和上海有关决策、规定实施,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
加强创业投资与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联动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将推动创业投资与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联动发展,比如,加强创业投资与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联动。探索打造集科技券商、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为一体的全功能科技投资服务平台,搭建联通科技创新项目、各类基金和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纽带。
《若干意见》还鼓励创业投资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联动,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进一步扩大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规模和地区范围,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探索政府引导基金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在拓宽创业投资企业募资渠道方面,《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资金信托和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底层资产风险因子适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相关要求。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科技创新企业吸收创业投资资金、境外融资,以及开展技术贸易等提供相关的跨境金融服务。
上海还有序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和走出去,按照内外资平等以及优先使用人民币原则,鼓励外资扩大创业投资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澳、台以及海外进行投资。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国际专业投资机构和团队在境内设立人民币基金,发挥其投资经验和综合服务优势。探索开展境外机构投资人参股人民币基金一次性结售汇试点。据悉,目前,上海已吸引92家境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参与QFLP试点,累计试点规模超190亿美元。
《若干意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产业并购和企业风险投资(CVC),支持产业集团、社会资本发挥各自优势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参与并购基金出资。同时,为进一步优化上海股权投资集聚区营商环境,《若干意见》还提出,要为区内创业投资企业注册设立快速通道,积极做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人落地服务,集聚国内外优质创业投资管理人等。
校对: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