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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宋某干完活后却没领到工钱,求助法律援助中心。案件线索转到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通过两条交通违法记录确认相关信息,最终帮助宋某拿回劳动报酬。
“多亏检察官帮我找到证据,让我领到了工钱。”马年春节前夕,在山东省嘉祥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见证下,宋某与某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张某当场向宋某支付了3800元劳务报酬,为这起劳务纠纷画上了句号。
该案的起由是一单长途运输业务。宋某曾经历过专业的驾驶训练,凭借这一专长,他成为了一名货车司机。2025年9月,同为货车司机的李某为宋某介绍了一单业务,从山东为某物流有限公司运输一批煤炭至新疆,约定运输完成后结算费用。作为宋某从业以来的第一单业务,他欣然同意,并收到了李某转交的6000余元,作为途中的油费和伙食费。
没收到工钱反而倒贴了38元
2025年10月,宋某与李某各自驾驶公司提供的货车,一同前往新疆。历经14天的长途跋涉,他们顺利完成了运输任务。
然而,令宋某没想到的是,活干完了,工钱却迟迟没有着落。他多次找到介绍人李某催要,李某表示公司尚未向其支付酬劳,让宋某直接联系公司负责人。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始终回避,既不接电话,也不回复短信。
无奈之下,宋某来到嘉祥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法援律师协助他向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同步依托嘉祥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嘉祥县检察院。
收到线索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约见了宋某及其代理人,在交流中得知这个业务从前期介绍对接、劳务报酬商定,到油费、伙食费的转交,再到后续运输事项的协调,全程均由李某与宋某沟通。
“当时的证据难以证明宋某本人曾与物流公司人员有过直接接触。经核查车队微信群聊天记录,亦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嘉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亚军说。并且,宋某手中仅有他所驾驶车辆的车牌号,未保留本人驾驶该车的图片或者录像资料,因此缺乏能够证明其与该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实质性劳务关系的任何证据。
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宋某说,在运输途中,为节省开支,他舍不得住旅馆,夜晚就在驾驶室里将就;为省下高速费,他宁愿选择路况更复杂的省道、县道。即便如此,公司预付的6000余元油费和伙食费也仅勉强够用,他甚至自己还垫付了38元。
两条违法记录扭转办案僵局
由于宋某未保留驾驶过程中的影像资料,也没有其他直接证据,导致无法证明其与物流公司之间存在实质性的劳务关系。此外,由于宋某走的是国道、省道,难以运用传统取证方式。
办案检察官反复思索,一次偶然的灵光闪现,为案件带来转机——从山东到新疆路途遥远,即便宋某驾驶技术娴熟,也难免出现交通违法。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办案检察官前往交管部门。根据宋某提供的车牌号,果然查到了两次交通违法记录,时间正好与宋某往返山东、新疆的行程吻合。
此外,电子抓拍图像清晰显示,当时驾驶该车的正是宋某。随后,办案检察官又调取了该车的权属信息,确认车辆确属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
至此,综合宋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现有证据,并依据日常生活经验,足以认定宋某接受该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为其提供驾驶劳务的事实。
为最大限度保障宋某的权益,办案检察官还建议他申请追加介绍人李某为被告。据此,嘉祥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宋某提起诉讼。
为帮助宋某早日拿回劳动报酬,减少当事人诉累,办案检察官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建议引导双方通过调解化解纠纷。面对确凿证据,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最终认可了双方的劳务关系,同意调解并支付了3800元劳动报酬。
“府检联动”提升法治维权效能
在本案中,宋某是经货车司机李某介绍,接到案涉公司的长途运输业务。这样的“接单”方式,在货运领域很常见,这类模式是否属于“转介绍”或“层层转包”呢?
对此,李亚军认为,货车运输行业的劳务市场现状较为特殊,不能简单地将这样的接单方式划定属于“转介绍”或者“层层转包”。如何认定其中的法律关系,需要结合书面合同、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行业交易习惯等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本案中,宋某因李某获悉该单运输业务,宋某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关系虽缺少更为直接的证据,但客观上存在提供驾车运输劳务、接受公司既定运输经停条线的管理指派,宋某还以个人身份被吸纳入公司派发业务的微信交流群,结合该单任务需由两名司机才可完成等事实,故以运输公司并追加李某为共同被告,以劳务合同纠纷诉请权益更为适宜。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取得证据突破后,嘉祥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宋某提起诉讼。对此,相关办案检察官介绍,这是民事支持起诉,是依据与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加强支持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各方信息共享、移送线索、协同发力的结果。
各部门协同发力的局面,得益于嘉祥县建立的“府检联动”机制。据介绍,该县成立了“府检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将35 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纳入“府检联动”大格局,明确了联动内容和联动方向、参与人员和人员责任,形成了党委支持、政府推动、检察协作、综合联动的工作格局。
“针对一些牵涉到社会问题的线索,单单依靠我们自己处理,力度不够,难以形成良好的治理效果。联动机制的建立,促进了法治维权的高效运行。”嘉祥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对此,嘉祥县还建立了“ 1+N ”联动格局,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政、审计、工会、妇联、应急管理等20 余个部门建立了具体联动机制,通过线索移送、数据共享、交流会商、联动落实,全面统筹行政资源、检察资源和社会资源,构建了动作协同、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关系,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检察能动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