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法治是资本市场的根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十五五”开局之年,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将加快制定出台,资本市场司法保障体系有望进一步筑牢。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体系。
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聚焦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建议推动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与完善,加快出台更多司法解释,加大证券违法犯罪行为惩戒力度、健全第三方追责链条、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以法律法规的完善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强化行刑衔接 构建“不敢违”生态
司法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过去一年,全国法院审结涉证券、期货、基金等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53.6%;检察机关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等证券犯罪418人。严惩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生态。
重拳之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仍是资本市场的顽瘴痼疾,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依然高位运行。过去一年,全国法院受理证券纠纷2.7万件,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占比高达96.3%。
“交易类证券犯罪手段日趋专业化、行为隐蔽化、链条复杂化,必须坚持依法从严、标本兼治,加快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良性市场生态。健全制度规则体系,夯实从严惩治的法治基础。”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迟日大对记者表示。
新的一年,证监会明确将着力巩固和提升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效能。“应强化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对记者说。
多位代表委员指出,现行法律法规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足,违法收益与处罚金额不对等。着眼于罪责刑相适应,迟日大表示,需强化证券法与刑法衔接,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量化“情节严重”情形。田轩曾建议,将证券欺诈最高刑期提高至20年,并大幅提高罚金标准,引入民事赔偿机制,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完善第三方追责 加力打“帮凶”
打击财务造假,惩“首恶”更要打“帮凶”。近年来,证监会联合多部门加大对第三方机构参与财务造假打击力度,但相关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看门人”失守,往往意味着造假链条的贯通。为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突出问题,近期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的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将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额度由现行法的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至10倍。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秦荣生向记者指出,从近年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看,部分注册会计师存在主动共谋造假的情况,彻底背离“看门人”职责;也有注册会计师未主动造假,但职业怀疑不足、审计程序流于形式。他建议加快注册会计师法修改,明确执业责任的种类、追责标准和免责情形,深化行业治理与监管协同。
“财务造假是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毒瘤,而供应商、客户、金融机构等第三方参与串通,进一步加剧了造假的隐蔽性与危害性。”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董事长朱建弟对记者说。
针对这一痛点,朱建弟呼吁对第三方协同造假行为开展全方位立体追责。“让主导造假者与配合造假者赔偿投资者损失,是应有之义,亟须完善证券法相关规定,形成追究配合财务造假者的法律环境。”
健全赔偿规则 畅通维权渠道
严惩与追责是手段,保护投资者权益才是目的。如何确保投资者能够便捷获得赔偿,是近年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重点方向。吴清表示,证监会将着力扎牢织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安全网”,推动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健全多元化争议解决路径,促进更多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民事赔偿典型案例的落地。
最高法近期明确,今年将制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不仅有助于统一审判尺度,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还有望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
在迟日大看来,正在制定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需重点强化民事赔偿惩戒救济功能。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常态化运行,简化程序、降低成本、破解举证难题。坚持赔偿优先原则,确保违法所得优先用于赔付投资者,坚决杜绝“违法获利”现象。综合运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切实形成“违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收益”的刚性约束。
“要进一步健全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维权渠道,完善投资者保护基金运行机制,确保救济及时、赔付到位。”迟日大表示,期待司法机关加快出台证券侵权民事赔偿相关规则,统一损失认定、因果关系与举证责任标准,大幅降低维权成本,切实筑牢投资者权益保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