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卢陶然
2026-02-27 09:17
证券时报记者 韩忠楠
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通知》显示,将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列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
具体来看,43个试点项目的试点方向各有侧重,有的聚焦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有的则主攻构网型技术应用、智能微电网、算电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和新一代煤电等。
10个试点城市的分布也非常广泛,北方地区包括张家口、包头、沈阳、青岛,南方地区则涵盖了常州、宁波、宁德、广州等城市。这些城市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面已有一定基础。
《通知》强调,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扎实做好试点建设,依托试点项目应用新技术、新模式,依托试点城市开展系统集成,同步完善配套政策机制。同时,试点相关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项目规模管理等政策要求,不得以试点名义随意扩大建设或改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