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08,申请“摘帽”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吴志2026-02-26 21:00

2月26日,*ST阳光(000608)公告,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阳光”,证券代码仍为“000608”,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5年4月18日,*ST阳光公告,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4月22日开市起,公司的股票简称由阳光股份变更为*ST阳光。

*ST阳光当时表示,2025年公司将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创新管理手段及管理思维,优化员工激励机制等方式,提升存量项目的出租率和出租单价。

同时,公司将拓展主营业务规模,优化产业布局依据公司战略规划,聚焦同行业优质企业,重点关注大湾区以及周边城市核心地段的优质商业项目,聚焦中小型存量商业项目,扩大商业运营项目规模,提升公司整体品牌价值,增加营业收入。

*ST阳光还提到,将适时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探索通过与外部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合资公司等方式,收购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并购标的。

相关举措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2月11日,*ST阳光已披露2025年年报。公司表示,2025年,其主要租赁项目平均出租率同比增长。另外,自2022年3月实施应收账款清缴专项工作以来,公司综合收入实际收缴率逐年提升,2025年度持续维持在99%以上。

2月26日晚,*ST阳光在公告中表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2.28亿元,净利润为-2.1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5亿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3亿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7亿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2月26日,*ST阳光收于3.62元/股,最新市值约27亿元。

责任编辑: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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