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夸大智驾功能!事关新能源汽车,两部门大动作!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郭博昊 韩忠楠2025-08-13 21:52

两部门联合发文。

8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通知》主要聚焦四个层面,一是加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与召回管理力度;二是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三是加强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监督;四是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事件事故报告与深度调查。

不得虚假宣传,夸大智能驾驶功能

随着智能驾驶技术的加速提升,行业监管也在持续跟进,引导智能驾驶行业理性、务实竞争。

《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不得做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中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等情形的监督检查力度。

今年以来,多家车企或发布智驾普及战略,或披露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L4级高度自动驾驶技术的量产落地时间,掀起新一轮“全民智驾”技术普惠与量产竞速热潮。然而,因司机使用智能驾驶、辅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1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强调智能驾驶的宣传边界,提出“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5月初,小米、理想、蔚来、小鹏等车企纷纷调整线上、线下宣传物料中“智驾”描述,将其改称为“辅助驾驶”。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规范宣传的背景下,企业间的竞争将更加注重产品本身的实力。在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将能够在市场中脱颖而出。对于技术实力较弱、过度依赖宣传来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车企,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相关举措将助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洗牌和整合,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安全提示不足,产品或需召回改进

为进一步保障驾驶辅助功能的安全性,《通知》还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开发、使用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密切监测驾驶员的驾驶状态,在驾驶员出现脱手、睡眠等脱离动态驾驶任务的情形时,及时采取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限速、靠边停车、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禁用等警示或控制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对存在因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不完善、网络攻击、网络威胁和漏洞等安全事件开展缺陷调查,必要时督促企业通过召回方式进行改进。企业不得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市场监管总局将对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不足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必要时纳入缺陷分析与调查工作。

生产一致性监督更细化

在生产一致性监督方面,《通知》规定企业应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完整、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并严格执行软件在线升级(以下称“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缺陷,确保生产的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与准入产品一致,并承担产品安全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和宣传营销行为。

根据通知,这次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将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等抽取样车,加大对舆论关注度高、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等车型的抽查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经检验检测相关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违反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的企业,采取公开通报、暂停企业新产品申报等处理处罚措施。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李颜伟认为,工信部列出车企质量红线,敲打了那些偷工减料的车企。

今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到要强化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督促重点车企落实好支付账期承诺。

而此次《通知》中涉及的生产一致性监督内容更加细化,针对性更强,更加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特性。

责编:万健祎

校对:姚远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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