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券业违规“飞单”!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仰山2025-07-29 15:21

严监管之下,各类违规行为都被揪出来。近日,重庆证监局披露,天风证券重庆庆云路国金中心证券营业部廖某林在从业期间,向他人销售非该公司发行或代销的产品情况,即“飞单”行为,导致其自身被警示并拖累所在营业部收到警示函。

近日,重庆证监局公布,经查,廖某林在天风证券重庆庆云路国金中心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担任其他公司理财经理并向他人销售非天风证券发行或代销的产品的情况。

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廖某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中证协信息显示,廖某林在2022年4月7日至2023年10月31日任职于天风证券,现在已经在西南证券任职,即该违规“飞单”行为发生已近两年。

尽管时间过去近两年,但是天风证券上述营业部也被廖某林连累。重庆证监局表示,经查,该营业部个别原工作人员在从业期间,存在担任其他公司理财经理并向他人销售非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或代销的产品的情况,营业部未能有效防范相关合规风险,该营业部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实际上,证券从业人员私自销售非所任职机构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就是“飞单”行为,这在行业内并不少见。

例如,今年2月,北京证监局披露,渤海证券北京广顺北大街营业部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该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私自销售私募产品、未按内部制度对员工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进行追责,反映出营业部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合规有效性不足,存在合规风险隐患。

今年6月,黑龙江证监局公布,郑某芳在江海证券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向客户销售非江海证券代销的产品。江海证券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员工向客户销售非江海证券的产品的行为,未能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反映出营业部在从业人员管理、客户服务、投诉处理方面合规有效性不足。

江西证监局此前指出,“飞单”的金融产品通常被包装成“高收益”“低风险”,要求投资者将购买资金直接划付到销售人员指定的账户,而非通过正规金融机构APP等客户端渠道。因此,此类金融产品风险较大,极易使客户遭受损失而引发纠纷。各证券经营机构应不断加强对营销人员执业规范管理,督促其树立法治意识,规范从业。

校对:李凌锋

责任编辑: 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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