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3.8亿辆存量电动自行车 四部门督促以旧换新加快新产品供应
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李雁争2025-07-25 07:23

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9月1日起实施。

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下称《意见》),从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管理端、服务端等“五端”着手,明确提出7方面工作要求,包括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稳妥推进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

关于老旧车辆更新换代,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表示,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各省已掌握老旧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底数,其中山东、河南、江苏、四川保有量均超过3000万辆,有14个省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

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已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将老旧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作为重点指标之一,纳入对各省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何亚琼要求:“各省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力督促以旧换新,加快报废存在风险的老旧车辆及电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意见》的实施将对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首先,帮助生产企业充分理解《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尽早推出符合标准的产品并提出认证委托,加快新产品量产上市,同时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节奏,及时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其次,加快检测认证环节调整,指导检测认证机构及时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开展能力建设,细化相关程序和要求,强化检测认证与生产环节的衔接,及时满足新标准产品检测认证需求。

《意见》还将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不按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非法篡改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效果。同时,《意见》要求做好登记上牌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的衔接,登记前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证书等证明、凭证,杜绝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现象。

何亚琼表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意见》实施,强化跟踪问效,保障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有效供给,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实现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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