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价14.57亿元 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拟收购南太湖电力100%股权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司迪2025-07-16 20:04

物产中大(600704)7月16日晚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物产环能”)拟收购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简称“南太湖电力”),转让价款为14.57亿元。

物产环能本次受让南太湖电力100%股权,是因为公司看好热电联产行业及标的公司发展前景,提升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能源实业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南太湖电力为浙江省内热电联产领域的成熟企业,以燃煤热电联产耦合生物质、固废处置为主营业务,承担工业园区内的集中供热服务。南太湖电力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成立于2014年3月,2017年12月建成投产,现有锅炉总容量480t/h,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8MW。

南太湖电力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62亿元,净利润1.31亿元,扣非净利润1.27亿元;2025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净利润4863.37万元,扣非净利润4742.7万元。

南太湖电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5.18亿元,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15.32亿元,两者相差10.14亿元,差异率为66.17%。

对此,物产中大表示,南太湖电力属于电力行业中的煤电技术及装备,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鼓励类行业。该行业发展潜力巨大,我国一直重视集中供热行业的发展,特别是针对以热电联产形式实现的集中供热项目,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多项优惠政策支持集中供热行业发展。积极的产业政策将为集中供热行业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有助于行业发展;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并在先进制造业的加速培育、部分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等各类因素综合影响下,工业用热需求仍将保持增长。

另外,南太湖电力位于湖州市南浔区,有市场份额优势及较高的市场认可度,账面价值不能全面反映其真实价值。因此,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企业资质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企业资质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南太湖电力业务模式已经逐步趋于成熟,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物产中大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进一步推动公司能源实业板块业务的发展及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巩固市场竞争优势、提升高端制造板块整体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次交易完成后,南太湖电力将作为物产环能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资金来源为物产环能的自筹资金,不影响物产环能的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及物产环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 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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