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交所上市公司骑士乳业发布的两则公告受到市场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业界对上市公司套期保值和期货交易的讨论。
7月4日晚间,骑士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期货投资亏损未及时披露,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立案。相关当事人包括党涌涛(董事长、总经理)、陈勇(董事、董秘)及王喜临(董事、财务负责人)。
同日晚间,骑士乳业还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骑士乳业是一家集农、牧、乳、糖全产业链发展的综合性上市企业。作为北交所“乳业第一股”,骑士乳业于2023年10月登陆北交所。受多重因素影响,骑士乳业2024年业绩下滑,营收同比略增至12.97亿元,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769.51万元。今年第一季度,骑士乳业营业收入虽同比大增56%,至3.70亿元,但净利润仅440.95万元,同比下降近76%。
骑士乳业表示,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有四方面:一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终端产品尤其是生鲜乳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整体盈利水平受到较大影响;二是2024年降雨量过剩导致制糖原料含糖量普遍较低,进而导致白砂糖生产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三是期货业务运行未达预期并产生较大损失;四是出现计提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存在多次应披露而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的情形
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4年,骑士乳业开展了豆粕、白糖、尿素等期货交易业务。根据监管调查,其间,骑士乳业存在多次应披露而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的情形。
具体来看,截至2024年1月17日,骑士乳业及其子公司共计8个期货账户(下称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902.46万元,占骑士乳业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60%;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2月27日,其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1751.37万元,占骑士乳业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4.45%。
截至2024年7月18日,骑士乳业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1294.55万元,占骑士乳业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77%;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7月25日,其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1294.55万元。
截至2024年8月13日,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3873.36万元,占骑士乳业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8.21%;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其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4167.88万元,占骑士乳业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1.12%。
记者注意到,内蒙古证监局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指出,骑士乳业上述期货交易重大亏损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骑士乳业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晓滨告诉期货日报记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即属于重大事项。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董事会秘书,必须熟知全部应当披露的重大事件和信息披露业务的流程,一旦发生重大事项,就应根据交易所的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流程,立即进行信息披露。
期货交易超出合理套保范围
“该企业做期货交易亏损主要发生在2024年,主要原因是误判行情和套保经验不足。归根结底,该企业在内控等方面存在问题。”一位熟悉该公司的行业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致电骑士乳业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不方便回应相关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骑士乳业4月25日发布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指出,报告期(2024年)内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4个重大缺陷,算是对公司期货交易出现重大损失的原因进行了剖析。4个重大缺陷为:
一是存在超出合理套保范围的高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及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3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但对套保的标的、规模等未予明确,在实际的期货交易过程中,存在超出合理套保范围的高风险投机行为,交易超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授权范围。
二是期货交易内部决策流程设置不合理。根据公司《期货、期权交易管理细则》(下称细则),董事长、总经理党涌涛系管理委员会主要成员,但其本人未在期货交易审批决策流程中体现,对于具体操作执行的监督作用流于形式。同时,公司员工王国栋拥有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期货操作小组组成人员的身份,存在执行与审批职责重叠的问题,违反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三是未在相关规章制度中规定止损限额、止损处理流程。细则未明确规定交易的止损限额、止损处理流程,导致产生浮亏后风险敞口进一步加剧。
四是未建立重大风险投资交易监督机制。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中,公司未能建立及时有效的定期及临时汇报制度,未能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防范机制,缺乏对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的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监督与评价,从而无法及时识别、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
对此,江苏富实数据研究院院长蔡拥政认为,超出合理套保范围的操作一般指企业套保量超出自身现货敞口量的那部分操作。确定企业现货套保敞口量是“慢工细活”,需要期货业务部门和相关现货部门交流沟通,了解现货的手持订单、预期订单、现有库存、预期库存、订单交货期等数据,而不是在办公室简单地进行理论测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敞口量是动态变化的,需要期货业务部门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和调整,既不能刻舟求剑,也不能简单粗放,需要细致地执行好套保计划。
“如果骑士乳业严格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就不会产生重大亏损。”方晓滨说,一般而言,企业的期货交易出现巨额亏损,问题主要出在超额套保、投机失误、未及时止损等方面。“上市公司在运用衍生品时,要确保公司拥有完备的内控制度,并且执行要落到实处,否则一切风控都是空谈;也要制定合理的套保策略,这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需要拥有相应的专业人才或借助外部机构的力量来实施。”
骑士乳业事件再次表明,上市公司参与衍生品交易时需要严格遵守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套期保值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且单次亏损超过净利润的10%即需进行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在使用期货工具之前,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内部治理等学习和培训。
上市公司如何合理运用期货和衍生品?
与上市国企相比,上市民企开展套保业务有一定的灵活性,但过于灵活、不遵守套保规则和制度,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
方晓滨认为,上市民企的决策链条短、策略调整快是其开展套保业务的优势,但优势也会带来一些隐患——监管薄弱、不能严格遵循“品种、数量、期限三匹配”原则等。治理层面上,企业应该在内部设立独立的衍生品交易监督机构,剥离实控人对交易的直接指挥权;操作层面上,企业应该制定合理的套保策略并且动态监督套保策略的执行情况,防止交易失控。
蔡拥政建议骑士乳业委托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相关专业机构重新制定套保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套保管理制度大多数是公开的,可以借鉴同行的好的做法,设立决策小组和业务小组,每个套保订单都需要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相关分管领导共同审核,业务部门对执行操作工作负责,风控部门及时跟踪,年底应出具风控管理评价报告。”
新湖期货研究所副所长李明玉告诉记者,期货交易亏损常源于市场正常波动,是隐性风险的显性化体现,短期期货端的浮亏未必会影响长期套保目标。需区分正常亏损(符合套保逻辑、风险可控)与异常亏损(操作失误、偏离目标所致),避免投机加仓等情况。企业若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期货端的亏损应与现货端的收益合并评估。例如原材料套保,期货端的亏损可能对应的是现货端采购成本的下降,实为规避更大风险实现成本可控,而非真正亏损。企业应建立“现货+期货”联动的评估体系,通过优化套保策略、完善风控流程,力争实现套期保值的最优效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业务合伙人田雪彦也认为,上市公司涉足衍生品交易,必须坚守套期保值的初心,将风险管理置于首位,通过健全的制度、严格的风控、透明的披露和有效的治理,确保交易行为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切实服务于公司主业发展,最终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