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债发行主体扩容之后,券商积极响应。
沪深交易所官网显示,5月8日,中信证券、国泰海通、华泰证券、中国银河、申万宏源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长城证券、国联民生、华福证券共计12家券商披露了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公告,累计发行规模达到177亿元。另外,记者了解到,还有东吴证券等多家券商已提交了相关申请,但尚未披露。
“科创债发行主体范围扩宽,契合了券商在服务科创企业的资金需求。证券公司不仅能为科创企业提供高质量承销服务,还可以在股权、债券、基金投资、做市服务等方面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招商证券资金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券商中国记者。
券商“抢滩”科创债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其中一大亮点是在发行主体上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金融机构纳入科创债发行主体范围将推动科创债市场进一步扩容,增强贷、债、股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联动性,拓宽科创债产品边界,全面提升市场活力。”中证鹏元研发部高级董事高慧珂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政策风起,券商也积极行动。上交所和深交所官网显示,5月8日,多家证券公司已公告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77亿元科创债。其中,平安证券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国联民生证券10亿元、银河证券20亿元、中信证券20亿元、中信建投10亿元、招商证券50亿元、国泰海通20亿元、华泰证券7亿元、东方证券10亿元、华福证券5亿元、申万宏源证券10亿元、长城证券5亿元。另外,记者了解到,还有东吴证券等多家券商已提交了相关申请,但尚未披露。
“科创债发行主体范围扩宽,契合了券商在服务科创企业的资金需求。证券公司不仅能为科创企业提供高质量承销服务,还可以在股权、债券、基金投资、做市服务等方面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招商证券资金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国联民生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作为首批获发行科创债资格的券商,国联民生始终将科创领域的投资作为战略布局重点。本次科创债发行资格的取得,有利于拓宽公司在科创领域进行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也标志着公司将通过政策支持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据记者了解,7日下午,市场机构纷纷通过邮件、电话、线上渠道咨询科创债业务,上交所“三开门”服务热线十分火爆,在上交所政策解读下,不少市场主体表示,最新政策进一步提高了科创债融资吸引力,将着手准备新制度下科创债发行工作。
发力投资、科创做市等业务
首批证券公司科创债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前沿、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是证券公司提升服务科创效能的有益探索,为科创领域开辟了中长期增量资金,进一步提升了证券公司服务科创企业融资能力。
国泰海通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70%将通过股权、债券、基金投资等形式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方面的创业投资基金或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以及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
记者注意到,除了直接投资科创领域,有的券商还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科创的做市承销等业务。
招商证券在科创债募集说明书中表示,拟使用25亿元的额度用于科技创新类债券、ETF及其他公募基金的做市及风险对冲服务业务,科技创新类证券承销业务等。
招商证券表示,公司将紧跟科技创新发展路径和需求,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持续提高科技创新类债券、ETF及其他公募基金的投资及做市规模,助力资金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中信证券在科创债募集说明书中也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拟将不低于20%的部分用于为科创板股票、基金、ETF等提供做市、投顾、风险对冲等服务。
中信证券称,公司将聚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科技金融健康持续发展。
对于券商的承销与做市,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在央行与证监会支持发行科创债的公告中提及,建立科技创新债券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组织做市商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专门做市报价服务,建立承销、做市联动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在承销商、做市商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强化对科技企业金融支持
从过往数据上看,科创债具有融资利率相对较低,发行期限较长等优势。高慧珂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2024年,科创债券发行规模超1.2万亿元,同比增长59%。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科创债券已累计发行2.5万亿元,存量余额达1.8万亿元。发行主体以传统行业、信用资质较好的国企为主。
“发行成本方面,以5年期AAA级科创公司债为例,2024年科创债月均发行利率在多数月份低于普通公司债发行利率,显示了长期限科创债的‘抑价’效应。”高慧珂表示。
此外,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上交所科创债发行期限以3—10年中长期为主,中长期科创债发行规模占国内各债券市场科创类债券发行总规模的比重约60%。
在此基础上,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科创债,可以进一步增强对于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
“将券商等金融机构纳入科创债发行主体范围,是推动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券商等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融资途径,有助于其筹集资金支持科创领域业务。金融机构具有投融资服务专业优势,有助于推动资金向科技创新领域高效聚集,实现金融与产业的深度协同。”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高级副总监潘姝月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她认为,募集资金可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支持,缓解科创企业“高风险、轻资产”导致的融资约束。同时,科创债可以吸引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的投入,推动科创债市场的扩容增量,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此外,券商还可以依托投行业务优势,券商可设计股债联动、并购融资等创新工具,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排版:杨喻程
校对: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