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为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月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有关工作安排,明确将推进信用信息开发利用,大力推动区域间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公共征信系统扩容提质增效,依法推动证券、保险领域的金融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做到公示窗口、受理渠道和修复规则“三个统一”。
信用信息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将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效评估。
“信用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看信用信息能不能用好、用准、用到位。”李春临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推进信用信息的开发利用。一方面,大力推动区域间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互认和信用奖惩协同,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发展壮大信用经济。
推动区域间以及行业间的信息归集共享,也是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的重点任务。交通运输是较早采用信用评价进行服务和管理的行业之一。据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介绍,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加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信用交通的合作,推行区域内的数据归集、评价互认等。
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蒋平指出,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由各地政府部门依法共享企业的信用信息。她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推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持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提升贷款质量,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的支持力度。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征信体系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指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已经成为全面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经济身份证”,大量按时还款、履约守信的个人和企业基于良好的信用记录获得了更加优惠、便利的融资支持。
为进一步夯实征信服务主渠道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推动公共征信系统扩容提质增效。任咏梅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不断拓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依法推动证券、保险领域的金融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创新研发多元化征信产品,满足更多场景的征信服务需求。
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备受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关注。李春临指出,当前,修复规则不统一、部门之间协同不到位、第三方机构与政府部门信息不同步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做到公示窗口、受理渠道和修复规则“三个统一”。
在统一修复规则方面,李春临介绍,将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统一设置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在提高信用监管精准性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李春临还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注意到一些第三方机构信用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要求有偿修复,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谎称能够“提前修复”大肆敛财。他强调,信用修复是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我们将严厉打击信用修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修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