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机构建议:将空气质量“良”等级上界调整为50微克/立方米
来源:第一财经作者:章轲2025-04-02 14:40

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在2022-2023年经济复苏期污染反弹后,2024年迎来转折性改善。

多家机构建议修订空气质量级别标准,实行更加严格的空气质量管控,将空气质量“良”等级的上界调整为50微克/立方米。

清华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系、北京大学统计科学中心、西南财经大学统计交叉创新研究院、江西财经大学财经数据科学重点实验室4月2日联合发布《“4+151”城市2013-2024年空气质量评估报告》(下称《报告》)。《报告》认为,在当前阶段,我国已具备执行WHO建议的PM2.5“过渡期”第2级指标的基础。加严空气质量标准,有利于充分激活未达标城市治理动能,助力实现“美丽中国”2035年PM2.5的2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提出要求。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将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总数调整为82个,细化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出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清华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系教授、课题负责人陈松蹊介绍,这是环境统计团队完成的第十二份空气质量评估报告。相较于2024年发布的报告,本年度报告新增西南地区的重庆市,和四川省的成都、南充、泸州等22个城市。《报告》基于12省4市“4+151”城市近12年的气象和污染数据,给出6种常规空气污染物的变化趋势和最近一年污染程度的评估。

《报告》显示,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在2022-2023年经济复苏期污染反弹后,2024年迎来转折性改善。除春夏臭氧污染仍面临反弹压力外,其他五项污染物在超七成城市均实现下降。

与2023年相比,六种常规污染物中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PM2.5、一氧化碳年平均浓度均实现5%以上降幅。其中,二氧化硫在年均浓度稳定低于20微克/立方米的水平下连续两年降幅超7%;一氧化碳自2020年以来始终维持下降趋势,累计降幅15.8%,印证我国燃煤源治理成效持续巩固。与此同时,秋冬PM2.5污染治理取得明显进展:“4+151”城市中有128个城市秋冬PM2.5浓度较2023年同期下降,有110个城市冬季PM2.5浓度显著下降。

在区域和省市方面,相较2023年,京津冀及周边“2+36”城市、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呈现出高度一致的变化特征: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均较2023年下降,但春夏臭氧浓度小幅反弹。

颗粒物污染控制方面,PM2.5在14省市浓度下降,其中江苏、山东、河北改善最为显著,北京、山西已连续两年保持下降趋势。空间分布显示,河南是PM2.5污染最重省份,年均浓度高达52微克/立方米,较次高的天津(41.9微克/立方米)超出24.1%。

PM10在全部16省市浓度均下降,江苏、上海、江西降幅居前,山西、宁夏、河南、陕西4省实现连续两年改善。《报告》显示,近年来部分省市在污染物协同治理方面成果显著:河北在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污染治理方面表现突出,年均浓度较2021年实现三连降,累计降幅均超过15%。山西(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河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和陕西(PM10、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春夏臭氧)均有4种污染物浓度较2022年实现两连降。

《报告》同时显示,2024年,在多数污染物协同下降背景下,臭氧浓度上升特征凸显。“4+151”城市中有95个城市春夏臭氧浓度较2023年反弹。重点区域中,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及周边“2+36”城市、汾渭平原春夏臭氧平均浓度均较2023年上升,上升城市数量分别占比67.7%、69.2%、69.2%,与PM2.5等污染物的大范围改善趋势形成反差。臭氧污染已成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突出问题。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生态环境部《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关键节点。上述研究团队表示,按照“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6省市有望达标,10省市仍存在挑战。

《报告》称,在生态环境部明确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背景下,上述机构对比分析了现行国家标准(对应WHO“过渡期”第1级指标)与WHO“过渡期”第2级指标对城市污染物超标情况的影响。研究发现,按现行标准,臭氧和PM2.5仍是核心治理难点。“4+151”城市中,春夏臭氧超标的有110个城市,PM2.5超标的有93个城市。

数据来源:《“4+151”城市2013-2024年空气质量评估报告》

若将空气质量标准提高到WHO“过渡期”第2级指标,2024年超标格局将发生显著变化:二氧化氮将成为主要新增超标项,新增52个超标城市,占比约1/3。PM2.5和PM10−2.5超标城市分别增加49和37个,粗细颗粒物达标率差距扩大。春夏臭氧仍然是超标率最高的污染物,超标城市将增加34个,达到144个。二氧化硫受新标准影响较小,预计新增16个超标城市(占比10.3%)。

我国自2012年起执行当前的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标准,24小时平均浓度“良”为35-75微克/立方米。“良”等级上界对应PM2.5标准75微克/立方米,等同于WHO“过渡期”第1级指标。

《报告》称,2013年,全国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标率仅4.1%,因此75微克/立方米是一个兼顾人群健康保护需求与经济技术可行性的合理标准。截至2023年,全国PM2.5年均浓度达标率已增加到69%。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及周边城市PM2.5优良天数比例已达80%以上。这说明在当前阶段,我国已具备执行WHO建议的PM2.5“过渡期”第2级指标的基础。

上述研究团队表示,将“良”等级的上界调整为50微克/立方米,将形成三重效益:强化公众健康防护,通过降低污染预警阈值促使居民采取主动防护措施,有效减少PM2.5的暴露健康损害,降低由此产生的医疗支出负担;提高标准有利于激励已达标城市重视污染治理成果的巩固提升,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调动污染区域治理积极性。

责任编辑: 邓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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