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产品体系、专业能力和风控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目标在未来5年内,为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保障。
要求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
具体来看,本次《方案》对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作出详细部署,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5年。
2024年2月,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在此次修订中,金融监管总局对贷款期限已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5年。
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科技金融最近两年都是银行信贷的主要发力方向。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截至2024年末,四大行的战略性新兴贷款余额增速均超过了15%,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其中,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的战略性新兴贷款余额增速更是超过26%。
从今年来看,科技金融业仍将是各行信贷投放的重点领域。例如,农业银行就明确提出,今年要加快推动融资上量,通过单列信贷规模、优化政策体系、加大资源投入等,确保金融“活水”更多流向科技型企业,促进信贷投放、股权融资等业务实现较快增长。建设银行也表示,将持续深化科技金融“股贷债保”综合服务体系,优化专属信贷产品,满足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差异化融资需求。
多项科技金融政策试点稳步推进
除了要求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方案》还提出要优化科技保险保障服务、推进科技金融政策试点、鼓励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创业投资等机构合作、支持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等。
其中,在推进科技金融政策试点方面,《方案》明确,要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有序扩大至具备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的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同时,深化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私募证券基金,投资股市并长期持有;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研究扩大试点银行、地区和企业范围,支持科技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进行产业整合,畅通资本循环。此外,还要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研究扩大知识产权内部评估试点。
抓好这四项试点也是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银行保险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重点工作方向,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金融监管总局已对这些试点政策作出详细部署,各项工作也在持续推进。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末,5家由国有大行全资设立的AIC已实现对18个试点城市签约全覆盖,签约金额超过3500亿元。与此同时,更多商业银行也在尝试申请设立AIC。招商银行行长王良日前在2024年度业绩会上就透露,目前招商银行正在研究、论证设立AIC 公司。
在资金来源方面,《方案》还明确,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担保债券等提供承销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等加大科创类债券投资配置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资产支持计划等证券化产品。
凝聚合力打好政策“组合拳”
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同样是本次《方案》部署的重点之一。《方案》提出,要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适当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切实提升业务人员支持科技创新的主动性。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在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建设上,《方案》也强调要强化数字赋能。包括鼓励金融机构研发数字化经营工具,增强企业识别和筛选能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和风险防控水平。
记者注意到,此次《方案》为多部门的政策组合。前述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凝聚金融监管、科技、发展改革部门的政策合力,打好科技金融服务的“组合拳”。
《方案》要求,各金融监管局要加强与辖内科技、发展改革部门的协同合作,在政策引导、措施联动和联合研究等方面形成合力,促进企业信息共享,及时解决科技金融服务面临的实际问题。鼓励地方科技、发展改革部门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偿、风险缓释等措施,加强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引导。
责编:战术恒
排版:王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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