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俊 马宗明 李沁蔓 卢逸名 肖志敏
摘要:“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相较于工业化发展较早的美欧发达国家,在追逐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也面临着更高的节能和环保压力,绿色发展任务艰巨,且绿色资金缺口较大。绿色金融的定位是服务于绿色经济活动,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实际发展需求和路径天然契合。当前,我国金融机构正积极参与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一带一路”绿色投资不断增长,并已广泛覆盖亚洲、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关键地区。能源、交通等关键领域也正乘着“一带一路”的东风飞速引领绿色投资并借势发展。然而,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也面临着协同挑战,如“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绿色金融标准和市场标准各异为国际合作带来阻力,以及“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绿色项目通过金融市场的融资成本较高,全球气候融资快速发展的红利并未平等惠及各类经济体。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实现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协同发展的对接,要普及可持续发展理念,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和法规框架,加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政策协调与合作,创新绿色融资机制,并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与转移。
关键词:“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
一、绿色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底色
(一)现实需要:“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绿色发展任务艰巨、绿色资金缺口大
“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相较于工业化发展较早的美欧发达国家,在追逐经济增长的过程中面临着更高的节能和环保压力。
第一,“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往往在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先天脆弱问题。中国科技部和国家遥感中心《全球生态环境遥感监测2015年度报告》显示,“一带一路”监测区域人类活动强度和裸地比例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而森林、草地和灌丛所占比例明显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生态系统较为脆弱。
第二,许多“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方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大,碳排放量高。能耗方面,2021年,中国加上被统计到的“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一次能源消耗量约占全球总消耗量的32.23%,单位GDP能耗为0.25 TWh/亿美元,高于全球平均0.16 TWh/亿美元的水平;2010—2021年,中国和被统计到的“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整体能耗增幅为32%,远高于全球17%的整体增幅,其中,老挝和乍得能耗增幅分别高达378%和298%,柬埔寨等15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00%。碳排放方面,2020年,中国和被统计到的“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比重达70%,排放强度平均为62.9千吨/亿美元,高于全球整体39.2千吨/亿美元的水平;2010—2020年,中国和被统计到的“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增速为18.31%,也高于4.58%的全球平均增速,其中,77个“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增幅超过50%,老挝、缅甸、塔吉克斯坦、柬埔寨、尼泊尔等国超过200%。
第三,“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实现碳中和目标的窗口期短。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大多在1970年—2013年已经实现了碳达峰(瑞典1970年,英国1971年,瑞士1973年,比利时、法国、德国和荷兰1979年,葡萄牙2002年,芬兰2003年,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爱尔兰和美国2005年,希腊、挪威、克罗地亚、加拿大2007年,新西兰、冰岛、斯洛文尼亚2008年,日本2013年),并制定了2045年或2050年的碳中和目标。换言之,大多数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之间平均有50年的过渡期,相比之下,中国只有30年。
第四,碳中和成本高,发展中国家面临较大的绿色资金缺口。以印度为例,根据气候政策倡议2022年最新报告,为实现《巴黎协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2015—2030年,印度累计需要162.5万亿卢比(约2.5万亿美元),年均11万亿卢比(约1,551亿美元)。相比之下,2019-2020财年,印度的绿色金融流动总额为3.09万亿印度卢比(约440亿美元),不足印度需求的四分之一。
(二)政策引领:中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将绿色发展目标纳入本国发展战略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坚持将绿色作为建设底色,加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顶层设计,制定规划和政策。2015年,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提出“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此后,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等部门先后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专门强调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快“一带一路”投资合作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
绝大多数“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已制定或更新国家自主贡献(NDCs)目标(除伊朗、也门、利比亚三个国家以外的所有“一带一路”合作伙伴),部分欧洲“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统一使用欧盟标准,并通过具体政策落实减排目标。通过梳理主要“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NDCs,从行业分布来看,绿色政策的发力重点集中在农业、制造业、电力和交通领域。从治理方式来看,主要集中在绿色基础设施、碳汇、废物管理、清洁燃料、绿色技术、可持续交通打造等方面。此外,主要“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在其NDCs既定目标下,积极出台、更新本国支持绿色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具体支持政策,重点集中在绿色能源方面。
值得强调的是,各国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大多绿色金融相关政策的出台发生在2015年以后,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出和开始实施的时间比较吻合。如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南非、俄罗斯等国先后出台文件搭建、规范绿色金融框架,细化相关标准;韩国、泰国、印度等国各自针对绿色债券出台发行指南;韩国、埃及等国启动碳交易市场,等等。
(三)平台奠基:中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和国际组织共建绿色合作机制
整体层面,2019年,中国与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个合作伙伴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是首个在绿色“一带一路”框架下由全球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相关领域的非政府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等共同发起成立的国际性环保社会组织。2021年6月,中国与31个“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致力于加强政策沟通协调、有益经验互鉴、建设环境友好基础设施、强化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等。此外,我国还发起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与40个“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签署48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开展70余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
在细分领域,能源合作方面,中国2018年提出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BREP),助力各国共同解决能源发展问题,目前已有30余个成员国。投资方面,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2018年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要求签署方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纳入其企业战略和决策过程,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合作,成员已包括来自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的41家签署机构和13家支持机构。人才方面,中国的绿色丝路使者计划为近120个发展中国家培训了3000余名生态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大学青年、研究学者、技术人员等,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誉为“南南合作典范”。大数据和技术服务方面,中国的“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汇集60余个“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基础环境信息、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囊括30余个国际权威平台公开的200余项指标数据,并开发决策支持系统和对外投资项目环境评价工具;“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也推动中国绿色低碳技术落地“一带一路”合作伙伴。
此外,中国也推动重点区域及国家(和地区)合作。如设立中国-东盟环境合作中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中非环境合作中心等。
二、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天然契合
绿色金融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均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联合国制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中共有17个全球性发展目标 ,其中有6项目标与“绿色”议题直接相关,也是“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以及绿色金融大文章致力于打造的共同目标。包括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清洁能源、可持续城市和社区、负责任的消费和生产、气候行动、水下生物、陆地生物等。
(一)绿色金融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工具
绿色金融的定位就是服务于绿色经济活动。 2016年《G20 绿色金融报告》中将绿色金融定义为在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提供环境效益的投资融资。而所谓“环境效益”即包括减少空气、水和土地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提高能源效率等。除了为绿色投资融资之外,绿色金融还涉及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和调整风险认知等方面。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在《绿色金融与投资》中将绿色金融界定为,为实现绿色增长而提供的金融服务,其中绿色增长即为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并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在我国的政策体系中,《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 〔2016〕228号)将绿色金融定义为“为支持环境改善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不难看出,绿色金融强调金融活动应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通过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清洁能源、绿色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发展,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是“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实现上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围绕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绿色科技、绿色标准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从生态环保政策沟通、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贸易发展、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环保合作机制和平台建设、生态环保标准和科技创新、环保信息共享、绿色项目落地、企业行为绿色指引等十余个角度采取措施。其中,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绿色金融体系则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通过上述金融工具,面向绿色项目、绿色基建、绿色技术、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引导绿色资金流向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国际合作平台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强化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离不开国际对标与合作。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广与绿色投融资相关的自愿准则和最佳经验,目标到2025年绿色金融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在未来5年基本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且国际合作更加密切。这就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参加绿色金融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并且推动国内国际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互联互通,便利中外投资者跨境开展绿色投资。
“一带一路”倡议能够为绿色金融体系的国际化发展提供重要平台。首先,“一带一路”作为覆盖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化平台,持续推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交通网络、能源项目、通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项目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均强调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原则,由此产生的绿色投资需求庞大,为我国绿色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场景,需要银行、股权类投资机构、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开展绿色低碳投资。其次,我国可以尝试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打通绿色金融标准,推动中国标准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标准体系兼容,并推动沿线绿色金融产品互联互通,便利投资者跨境开展绿色投资。最后,“一带一路”倡议建立的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能够为各国绿色金融政策对话、经验交流、最佳实践分享提供平台,有助于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的创新与应用。
三、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广泛协同
(一)多元主体促协同
第一,政策银行引领。政策性银行凭借政府支持,发挥政策支持、风险管理、产品创新和国际合作优势。一是通过设立专项绿色信贷和基金,为“一带一路”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截至2023年10月17日,开发银行已支持土耳其风电、生物质、光伏、地热发电项目19个,总装机464.17兆瓦,其中风电项目5个,生物质发电项目11个,光伏发电项目1个,地热发电项目2个。二是具备强大风险管理能力,通过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运用多种工具降低项目风险。三是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标准制定,如发行绿色债券和贷款。四是通过与其他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国际组织合作,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构建金融合作平台,支持绿色项目与国家环保目标契合。
第二,商业银行积极参与中国商业银行通过海外布局、扩大投融资规模、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参与“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建设。一是扩大信贷规模,推出绿色信贷、债券等创新产品,支持“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绿色转型,截至2023年6月末,13家中资银行在50个“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设立了145家一级机构,6家中资保险机构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设立了15家境外分支机构。二是建立绿色投融资标准体系,如工商银行借鉴国际标准制定绿色信贷分类标准,科学量化环境与社会风险。三是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如工商银行开发环境风险评估工具和“工银ESG绿色指数”。四是广泛覆盖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行业,参与国际绿色金融合作项目,提升国际影响力。
第三,多边开发银行长期推动。多边开发银行通过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绿色项目可持续发展。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作为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通过多边合作机制和国际标准,确保绿色项目符合全球气候融资最佳实践。截至2023年,亚投行成员达109个,计划到2025年将50%融资用于气候融资,预计到2030年累计批准气候融资500亿美元。亚投行与多边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例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向孟加拉国提供了2亿美元的长期信贷,以支持该国的可再生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交易所给予有力支撑。交易所通过推动绿色债券发行、加强跨境金融合作、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等,为绿色金融全球化提供保障。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作为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成员单位,推动绿色债券发行。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SSE)与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KASE)合作,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标准引入;香港推出绿色债券市场,支持“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清洁能源和环保项目;卢森堡证券交易所(LuxSE)推出绿色债券挂牌平台,吸引全球投资者关注。
第五,保险市场提供风险保障。中国保险市场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绿色项目提供风险保障。2021年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明确保险市场在绿色项目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中国信保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职能,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综合保障。保险公司通过布局环境责任保险、气候风险保险等方式,助力“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组织合作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第六,绿色基金是重要推动力量。绿色基金通过资本聚集、风险分担、政策引导等,为全球绿色转型提供支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800亿元人民币,支持“一带一路”项目,累计签约75个项目,承诺投资约220.4亿美元。丝路基金通过投资光伏、电动自行车、能源转型项目等,降低环境和社会风险,吸引国际资本参与。绿色基金还通过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政府和企业合作,推动绿色技术跨境转移和应用。例如,中美绿色基金与张家口市政府合作,成功将美国的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引入中国,助力当地的绿色产业发展。丝路基金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当地政府合作,支持了多个能源项目,推动了当地经济的绿色转型。
第七,央国企主导的股权投资者各展所长。央国企凭借资金和政策支持,主导大型绿色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通过股权投资和PPP模式推动绿色转型。例如,中国国家电网和建筑集团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投入巨资,华能集团在巴基斯坦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民营企业则通过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在清洁能源、绿色金融产品和环保技术推广等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如正泰新能源、隆基绿能、比亚迪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推动清洁能源和绿色交通发展。
(二)绿色资金注活水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分布已经形成了广泛覆盖,重点突出亚洲、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关键地区。中国对亚洲国家的绿色投资占据了绝大部分份额。印度尼西亚以245.3亿美元总额位列首位。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中国的绿色投资主要集中于巴西和秘鲁等资源丰富的国家。秘鲁获得了79.5亿美元的绿色投资,而阿根廷则吸引了11.4亿美元的资金,这些投资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农业等领域,推动了当地经济的绿色转型。中国在俄罗斯和匈牙利等外交合作国家的绿色投资也不可忽视,两国分别获得了61.5和57.4亿美元的绿色投资。
绿色投资不断增长,绿色持续成为主要投资模式。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绿色投资进入快速扩张期。2014年,绿色投资总额突破250亿美元,达到275.6亿美元,项目平均投资额增至9.50亿美元。此后,绿色投资虽有波动,但总体呈增长趋势,2020年疫情下,绿色投资仍达167.0亿美元。2023年,绿色投资总额达222.8亿美元,项目平均投资额为3.65亿美元。绿色投资与整体对外投资变动趋势高度一致,2014年到2016年迎来高峰期,2018年绿色投资和对外投资分别达到273.1亿美元和539.5亿美元。中国企业从传统EPC承包商向绿色股权投资者转变。在2020年,绿色投资占总投资的44%,并在2023年进一步攀升至56%,超过了50%,显示出绿色投资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优先地位。2024年,绿色投资占比为37%,显示了中国在绿色项目上的持续投入。
绿色投资行业主要集中在能源与交通。中国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绿色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和交通行业。2013年至2024年,可再生能源行业累计投资742.40亿美元,占绿色投资总额的34.72%;绿色交通行业累计投资414.60亿美元,占19.39%;绿色矿业累计投资473.90亿美元,占22.16%。2013年以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最高达61.63%,交通运输行业投资占比最高达42.48%。2023年,可再生能源和交通运输行业分别占当年绿色投资总额的15.44%和40.39%。这种集中投资反映了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和绿色交通现代化的战略重点。
(三)绿色产业乘东风
1.新能源汽车产能合作快速升温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中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产能合作正快速升温。“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汽车产业转型目标逐渐明确,新能源汽车销量攀升,汽车销量约占全球16%,大部分国家汽车千人保有量低于100辆,未来需求增长快,新增汽车产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较大。多数国家提出了新能源汽车产销目标及转型要求,欧盟出台鼓励政策,亚洲多国也提出目标,非洲则相对落后。在政策推动下,预计2030年“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1348万辆,亚洲、欧洲和南美市场规模较大。
“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主要市场。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结构中,纯电与插混车型出口数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增速回落至合理水平。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当中,泰国和菲律宾成为主要出口国家。从所在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来看,中国新能源汽车厂商在泰国、巴西和印度尼西亚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土耳其和越南仍存在较大的渗透空间。
“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已具备汽车生产电动化转型的产业基础,中国企业出海开展多层次产能合作。东南亚各国成为热门目的地,合作形式从“产品出海”向“产业链出海”转型,包括整车、技术、品牌、动力电池、充电桩等全产业链产品“出海”,以及在海外投建生产基地。例如,长城汽车、比亚迪等企业落地东盟国家,2023年中国品牌电动汽车在东盟市场销量占比超70%。汽车龙头企业的东盟布局还带动了锂电池、汽车零部件等上下游企业的跟随。
2.可再生能源基建合作空间广阔
“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可再生能源产能投资潜力巨大。根据BloombergNEF数据,过去5年中,多数“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可再生能源产能快速增长,韩国、土耳其和智利产能总量与增量领先。“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包含众多新兴经济体,对电力基础设施需求迫切,电力建设投资占世界总额近一半。东南亚、中亚、非洲和拉丁美洲人均电力消费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未来电力发展潜力大。BloombergNEF的Climatescope指数显示,在排名前30的国家中,24个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主要分布在南美洲和非洲,表明其可再生电力基础设施投资极具潜力。
四、打造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协同路径
(一)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协同挑战
“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绿色金融标准和市场标准各异,为国际合作带来阻力。此外,“一带一路”合作伙伴面临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难题,在矿业、能源等领域,企业因环保或法律争议面临投资许可被撤销的风险,这些都限制了绿色金融投资。此外,“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绿色项目通过金融市场的融资成本较高,全球气候融资快速发展的红利并未平等惠及各类经济体。大部分绿色金融项目初始投资大且回收期长,沿线发展中国家金融系统成熟度低,可持续发展资金流入有限且成本高。彭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可持续融资未清偿部分超70%分布在成熟市场,新兴市场仅占不到15%。
(二)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协同路径
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和法规框架,是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倡议协同发展的对接前提。首先,健全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涵盖产品服务标准、信用评估标准等方面,增强对外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力度。其次,细化和统一“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标准,强化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合作。最后,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的全球统一化,加强国际合作,在国际金融业中占据主导地位。
加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政策协调与合作是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国应将绿色金融纳入国家战略,完善相关政策和立法,建立激励机制;“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应加强政策协调与合作,推动绿色金融政策和法规的一致性,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完善绿色金融监管体系,落实协同监管机制,补齐监管短板,重视防范和化解绿色金融风险。
创新绿色融资机制是实现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的现实需求。金融机构应针对“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的宏观和微观融资需求,设计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构建系统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同时做好信贷风险防控的部署,满足多样化的绿色金融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私人资本参与绿色投资。
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与转移,是实现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国应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与转移的支持力度,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提供先进技术和经验,推动绿色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同时,也要提高“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提升“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可持续性。
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及是促进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协同发展的有效助力。政府应积极鼓励更大范围的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和公众等各界参与到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普及工作中来,加强教育与宣传,提高整个社会的绿色理念的认识和接受度。
(作者简介:章俊,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马宗明,中国银河证券国际ESG中心主任、ESG首席分析师;李沁蔓,中国银河证券博士后;卢逸名,中国银河证券博士后;肖志敏,中国银河证券新发展研究院国际ESG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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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苏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