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数据工作会议上透露,2024年全国数据市场交易规模预计超16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按照上海数据交易所的预测,2025年国内数据交易总量有望增至2046亿元。数据交易是数据的流动状态,反映出的不仅是数据所有权的变化,更呈现出数据与商业需求对接以及数据资源价值在应用场景中充分释放的盛况。
数据交易是指数据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以数据商品作为交易对象,进行的以货币或货币等价物交换数据商品的行为。从产业链上看,数据交易上游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处理、数据资源集成和数据分析;中游涉及数据合规认证、数据资产评估、数据托管等咨询业务;下游则包括数据交易所、企业主导型数据服务平台和开放凭条等运营服务。如果再加上需求端的金融业、通信业、制造业、医疗健康等行业,数据要素牵起的是一个庞大的产业价值链。
数据交易就是数据价值化的过程,其不仅能够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还可带动劳动力、资本、土地等传统要素数据化,从而放大生产要素驱动价值的增长效应,最终带动社会全要素生产率的大幅提高。就此,IDC研究报告指出,数据流动量每增加10%,将带动GDP增长0.2%。无论是相对于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以及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还是就脑机接口、生物基因、人形机器与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而言,数据都是其十分关键的基础设施,从这个意义上讲,数据交易也可算得上是流动的新质生产力。
目前我国是全世界唯一一个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所列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农业产业化程度排在世界前列,与此同时我国还形成了部门齐全、功能完整的现代化金融体系以及文旅与社会服务类产业门类,并且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全球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这种健全的产业网络矩阵与庞大的消费人口规模在生成丰沛数据资源的同时,也为数据交易提供了持续性能量供给。
政策的接续导航与赋能也正在托举着数据交易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除最近一年国家相关部委发布了《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以及《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等重磅文件外,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优化数据交易机构布局,做大做强做优数据交易市场。不仅如此,近期公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更是提出要大力推进互联互通的数据交易市场建设。
的确,虽然目前我国的数据总量已经超过美国,但数据资产存量依然偏低,意味着许多数据资源既没有被及时与有效保存下来,也没有进入交易环节,数据价值化程度水平并不高。从更宏观的层面看,全数据交易市场目前在市场准入条件、交易标的物、交易规则等核心要件上尚未形成统一的评判标准,尤其是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和服务各异,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等各行其道,由于缺乏统一、公允的价值评估体系,数据真实价值与资产价格无法得到清晰体现,数据交易过程中失准失真现象时有发生。另外,交易平台也缺乏对数据资产实时、全流程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数据资产存在重复抵押并产生资产泡沫的风险。
进一步做大数据交易市场,首先无疑要扩大数据资源供给,包括加大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力度,支持更多合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入表交易,同时,鼓励企业提升数据采集与保存能力,并积极面向市场打包数据要素,获取数据价值化的红利回报,尤其是要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开展合作,共建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数据可信交互,最终综合沉淀出支持数据交易的庞大与优质数据流。
监管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统一的数据资源登记规则,健全数据资源价值评估标准体系,以及数据交易信息披露规范化制度,同时探索建立数据流通交易安全审计和溯源机制,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此外,多元化数据流通交易方式尽管为市场所必需,但更要注重推动与引导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的互认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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