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末,我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部分商品的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2月28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了2025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查阅公告附表发现,我国将继续对部分治疗癌症、罕见病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并新增降低了环硅酸锆钠、CAR-T肿瘤疗法用的病毒载体、外科植入用镍钛合金丝等的进口关税。
自2018年5月1日起,中国实施抗癌药等药品“零关税”已有6年多时间。这期间多地多部门多措并举,通过医保准入谈判、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加快境外新药审批流程、纳入医保等举措,力促民众买得到、用得起“救命药”。
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数据披露,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429万,癌症死亡281万例,相当于平均每天1.2万人新患癌症。让他们早一天享受进口抗癌药降税的福利,意味着与死神更远一些。尽管我国赋税政策的落实有“滞后效应”,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还有一个消化的过程,但进口抗癌药降税后及时降价,才真正体现“时间就是生命”的道理。
对于进口抗癌药、罕见病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的相关新政策,具体怎么执行,亟待有关部门本着“马上办”的精神,协同发力,让进口抗癌药、罕见病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降税又降价的惠民举措尽早实现。
随着进口药品关税降低等优惠政策的实施,未来药品市场势必将会发生重大改变。今年国家将继续对部分治疗癌症、罕见病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政策,是很好的民生政策。而如何让此项惠民政策,尽快发挥出“药效”,则有赖于更进一步加快药品定价机制改革。一方面,患者能否在此次改变中获得实惠,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尤其是在与跨国药企价格谈判过程中,应要求药企对中国市场的需求有所准备,优化药品生产与供应链,保证相对稳定的供应量,避免出现进口降价药荒的现象;另一方面,要满足癌症、罕见病患者低价用药的需求,除了依靠市场调节外,还需要理顺政府有关医疗保障职能,切实将分散于多个部门的医疗保障职能进行整合,这有利于统一药品管理,提升药品管理对政策变化的应对能力,从而保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信息畅通和市场供求。
近年来,我国启动“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采购”“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等3项系列综合措施,不仅要堵塞药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坐收政策之利可能缺口,更要将患者使用抗癌、罕见病药品的费用一降到底。尽管进口抗癌、罕见病药品降税后及时降价,远比人们想象的复杂得多,但“零关税”政策后,进口抗癌、罕见病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降税后及时降价,既要有工作效率,更要有时间表。让国外最新、最优的抗癌和罕见病药品,加快进入国内医疗领域,既然任务明确,措施就应跟得上,关键在于如何尽快落实这些惠民措施。让患者感受到进口抗癌、罕见病药品“零关税”所带来的实惠,是最现实的便民利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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