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控股股东拟转让5.3%股份 深圳中锦程接盘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严翠2024-10-08 20:35

沃格光电(60377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拟总价约1.88亿元转让其所持公司5.3%股份,受让方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一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深圳中锦程”)。

10月8日晚,沃格光电(603773)公告,2024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于2024年9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易伟华将其直接持有的1180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15.89元(即2024年9月27日收盘价17.65元/股的90%)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中锦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75亿元。深圳中锦程与易伟华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10月8日收盘,沃格光电最新股价为21.33元/股,总市值47.53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易伟华直接持有沃格光电股份7599.83万股,占该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4.10%,沃德投资持有该公司股份约974.15万股,占沃格光电当前总股本的4.37%,易伟华担任沃德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沃德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合计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数量为8573.98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8.4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易伟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19.8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8.81%,沃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74.1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37%,易伟华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约为7393.98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3.18%。

权益变动报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为易伟华为偿还部分股权质押融资借款,降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率,以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直接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易伟华。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小波,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受让易伟华相关股份,是基于对沃格光电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股份的计划。

沃格光电主营光电显示器件、光电玻璃精加工等,2024年上半年营收10.42亿元,同比增长34.78%,净亏损3042万元。

责任编辑: 李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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