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中国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制度保障的特色所在
来源:证券时报网2024-09-05 16:18

作者:国泰君安证券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肖汉辰

2024年年初召开的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积极培育健康的资本市场文化”。2024年4月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提出要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要积极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2024年6月,证监会主席吴清指出,要从制度机制以及理念上解决包容创新的问题。这些都对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制度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要做好这项工作,决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制度,必须准确把握中国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制度保障的特色所在。

在制度保障的理念上,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按照行业文化基础理论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要求,证券行业应以“服务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价值取向,把“功能性”放在首位。证券行业的“功能性”体现在以直接融资方式服务实体经济,进而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但西方证券行业发展历史事实一再证明,“有利于金融资本增殖”才是其行业实际核心价值观,不论通过“促进实体经济”来实现增殖,还是利用虚拟资本特性,通过金融投机、自我循环来实现增殖,都被视作一种手段。虽然其通过正式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和市场机构践行诚实守信、合规风控等理念,但其底层逻辑是希望资本增殖能稳定持续,而非谋求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

要做好中国特色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制度保障工作,首先是落实“两个结合”要求,明确制度所要保障的“中国特色证券行业文化”的特色所在。一方面,深刻把握中西方证券行业文化差异。中国证券行业文化宏观上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非以“金融资本增殖”为最终目标。另一方面,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天下为公、讲信修睦的社会追求,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与“造福人民、服务实体、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价值观念相融相同。加强中国特色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制度保障,应坚决摒弃错误论调与错误思想,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

在制度制定的主体上,应坚持和加强具有制度制定权限单位党组织的主导作用

按照上层建筑理论,居于统治地位的政治集团制定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保障意识形态的落地践行。当代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已经进入金融垄断资本阶段,金融资本“甚至能够支配而且实际上已经支配着一些政治上完全独立的国家”,全面利用国家政治和法律力量为更有效率地践行“金融资本增殖”的核心价值观创造条件。欧美国家政府虽然存在政党组阁更替,在金融监管制度上时紧时松,但都不会从根本上触碰金融资本利益;同时,直接代表金融资本利益的行业组织则以所谓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的“自律规则”抵制外部“法律规范”的介入,从而最大程度保持行业自治,即便在拥有庞杂证券行业法律的美国,证券行业也主要由金融资本自发组成的行业组织进行自律管理。然而欧美的自律监管往往未能实现其理论上的承诺,最终只为行业服务,而不是为公众利益服务。

要保障“服务实体经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价值取向落实落地,中国特色证券行业文化制度就必须由能超越“金融资本利益”的政治集团——中国共产党来主导。进言之,保障证券文化行业建设的制度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以及证券公司内部制度,制度建设主体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证监会、各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以及证券公司的党委(党组)都应发挥作用,其中证券业协会党组织更应担当责任、勇于作为。

在制度建设的侧重上,应强调行业文化建设专项制度和基础制度的“双轮驱动”

按照制度变迁理论,非正式制度一般是正式制度产生的前提和基础,特别当社会或组织面临变革时,若非正式制度已不适应时代发展,强势的正式制度引导非正式制度演变是必然选择。西方的证券行业文化与行业制度之间是自然演化的逻辑关系,以美国证券市场为例,早期的华尔街按照商业传统和习俗建立了交易所和交易规则,此后正式出台证券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商业习俗和传统的确认和优化。这是一个已被证券行业认可接受的“实然”非正式制度孕育正式制度的过程,也就没有通过正式制度强制形成新的非正式制度的必要性。因此,西方的行业文化建设制度保障多以基础制度的间接体现为主,不论行业总体层面还是证券公司层面都几乎没有文化建设专项制度。然而对于中国证券行业而言,仅仅三十余年发展历史远不足以育成系统全面的“实然”非正式制度;同时,“资本增殖”天性导致资本具有双重性,行业自发形成的“实然”非正式制度可能并非我们期待的中国特色证券行业文化。

易言之,中国特色证券行业文化的形成必然是一个主动建构过程,而非自然演化过程,必须通过正式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一套符合预期的“应然”非正式制度。因此,要为中国特色证券行业文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建立文化建设专项制度,表明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举措、考核指标、奖惩办法等内容,督促相关各方自觉把行业文化建设作为一项正式的重要工作来推进;另一方面,要主动把文化理念融入基础制度,推动行业机构和人员日常行动之中践行文化理念,尽快养成一套新的行为习惯和伦理观念。

校对:刘星莹

责任编辑: 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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