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互联互通降低门槛,首次调整名单7月22日起生效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1财经APP2024-06-17 13:22

为进一步扩大沪深港通ETF标的范围,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6月14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实施办法》,此次修订主要是降低沪深港通ETF的纳入规模要求以及下调沪深港通ETF的指数权重占比要求。沪深港通ETF首次调整名单7月22日起生效。

此前,今年4月19日,沪深港交易所对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经过近两个月的优化修订后,新的《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后,沪深港通ETF标的数量和规模预计将显著增加,ETF互联互通扩容有望增加北向和南向交易量,进一步丰富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产品。

沪深港通ETF扩容

2022年7月4日,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正式启动。首批互联互通ETF名单中包括沪深交易所上市的83只ETF和港交所上市的4只ETF。

其中,沪股通ETF53只,包括上证50ETF、金融ETF、红利ETF等;深股通ETF共30只,覆盖创业板ETF、沪深300ETF等核心宽基产品,以及生物科技、家电ETF、碳中和ETF等代表性行业主题产品,主要集中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等领域。港股通ETF共4只,包括盈富基金等股票ETF。

ETF互联互通运行近两年以来,产品稳步扩容、业务规模快速扩大,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交易便利性。

截至6月14日,Wind数据显示,ETF互联互通产品超过150只,资产规模达到了1.57万亿元。

根据《实施办法》,此次修订主要是降低沪深港通ETF的纳入规模要求以及下调沪深港通ETF的指数权重占比要求。

具体来看,调整了沪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入要求。沪深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调入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

港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17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5.5亿元;调入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其次,调整了沪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出情形。

沪深股通方面,ETF调出规模由低于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低于人民币4亿元;调出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

港股通方面,调出规模由低于港币12亿元调整为低于港币4.5亿元;调出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业内预计,此次修订后,沪深港通ETF标的数量和规模将显著增加,ETF互联互通扩容有望增加北向和南向交易量。

首次调整名单7月22日起生效

《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沪深港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均为6月17日。

沪深交易所表示,在前述考察日符合规定条件的ETF将调入沪深港通ETF,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调出情形的除外。

其中,对已调入的沪深股通ETF,6月17日(沪深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触及调出情形的,将调出沪深股通ETF。但对于已调入港股通ETF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股票ETF,在前述考察日不进行调出考察。

根据安排,沪深港通ETF首次调整名单均自7月12日起生效。其中,沪深股通ETF调整名单将于7月12日由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港股通ETF调入名单将于7月12日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预计自7月22日起生效。

东吴证券研报显示,放宽沪深港通下股票ETF合资格产品范围,便利外资投资境内市场,ETF互联互通扩容有望加深两地资本市场联系。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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