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再现上市公司实控人离婚案,涉及价值接近18亿元的股票财产分割。
分割18亿元股票财产
铭利达(301268)4月2日晚间公告,实际控制人陶诚和卢萍芳经友好协商,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
陶诚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087.49万股股票分割过户给卢萍芳,并拟将持有的深达磊投资41.44%的股权分割过户给卢萍芳,深达磊投资41.44%的股权间接对应铭利达6336.48万股股票。
简而言之,因本次离婚陶诚向卢萍芳分割过户铭利达股票约7424万股,以公司昨日收盘价24.18元/股估算,以上股票价值约17.95亿元。
离婚财产分割后,陶诚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间接持有铭利达1.05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离婚财产分割前,陶诚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80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92%。
离婚财产分割后,卢萍芳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8188.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7%。离婚财产分割前,卢萍芳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仅间接持有公司764.4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1%。
三点不变
就此次离婚财产分割,铭利达主要强调三点不变:公司实控人不变,经营管理没有实质影响,股份锁定、减持等各项承诺不变。
在控制权方面,铭利达明确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制权仍由陶诚主导,其仍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仍能够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同时,陶诚、卢萍芳和卢常君已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卢萍芳及卢常君承诺未来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或其提名的人士担任公司董事及其在行使公司董事权利时,将均与陶诚保持“一致行动”。卢常君为卢萍芳的弟弟。
在经营管理方面,铭利达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高管名单,陶诚负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两个关键岗位,卢萍芳未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卢常君则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在减持承诺方面,铭利达表示,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过入方卢萍芳将继续履行股份过出方陶诚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各项承诺。同时,陶诚和卢萍芳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将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
铭利达主要从事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工艺精密结构件和模具,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光伏、储能、安防、新能源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2023年前三季度,铭利达实现营收31.41亿元,同比增长51%;净利润2.92亿元,同比增长32%。铭利达此前接待机构调研时表示,从2024年开始,公司期待能继续保持增长规模 50%以上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