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个也给补助,“全过程生育补贴”彰显政府担当
来源:新京报2022-11-18 09:11

宁陕县将一孩家庭纳入补助范围,这样“全过程生育补贴”的做法可谓在全国率先垂范。

据界面新闻报道,近日,陕西省宁陕县印发《宁陕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妻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补助”。因其将一孩家庭纳入补助范围,引发关注。

我国“三孩”生育政策出台后,已陆续有十多个地区出台生育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包括甘肃省临泽县、湖南省长沙市、云南省等地区出台或拟出台育儿补贴政策,不过补贴对象主要是生育二孩和三孩家庭。因此,《实施意见》具有某种突破性意义,“全过程生育补贴”的做法可谓在全国率先垂范,迈出了新步伐。

宁陕县这种鼓励生育的办法,包含着这样的逻辑,“如果一个家庭连一孩都不愿意生,或者推迟生,则不会有二孩和三孩”。因此,将生育一孩的家庭也纳入补助范围。这种思路是基于“生育行为是一种经济理性”的假定。但在一些地方,区区几千元的奖励是否足以刺激生育,尚待观察。

生育是家事,亦是国事。在公共财政许可的前提下,政府拿出真金白银鼓励生育,实现共生共享,这表明了政府在低生育时代的一种责任、眼光和导向,值得嘉许。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低生育率能否回升,取决于国家有没有采取强有力的鼓励生育的举措,普遍做法是生育补贴(如婴儿花红)。但在理论上,这里有一个临界点——补贴到什么程度,才能激发出生育的热情。

在这个意义上,累进补贴的做法比较好,即生育越多,补贴越多。无论性别还是孩次,补贴均需一视同仁。譬如,第一孩生育补贴2000元,第二孩也是2000元,第三孩也是2000元。

这并不是要求都要像宁陕县政府一样,一年拿出1000万财政资金鼓励生育,毕竟各地基本情况、财政能力、人口结构不同。但这种以真金白银补贴育儿家庭,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也是大势所趋。

生育补贴制度还要考虑一些例外情况,以彰显应爱尽爱、极具包容性的全面人道主义,譬如失独父母、再婚再育、多胞胎和失亲孤儿等情况。

此外,不妨将生育补贴扩展为公益慈善的一部分,吸纳社会善款,使老有所养、少有所依,围绕“一老一少”建立高质量的“安老怀少”公共服务体系。

这也需要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形成“1+x”的鼓励生育“全国一盘棋”,“1”代表国民待遇,“x”代表因地制宜的地方待遇,以此全方位、全过程促进家庭的健康发展、人口的优化发展、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穆光宗(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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