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LP业务进入加速发展期
来源:中国基金报作者:吴君 吴娟娟2024-07-28 21:33

中国基金报记者吴君 吴娟娟

自2012年在上海开启试点以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制度(QDLP)在运行12年后,迎来了快速增长期。机构纷纷发行QDLP产品,产品和渠道之间的选择机制趋向成熟。机构表示,QDLP业务对外资机构的吸引力提升,当前QDLP业务基本找到了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

有业内人士表示,外资看好中国市场发展,希望通过QDLP产品提升其在国内的知名度。但机构也认为,投资者购买QDLP产品也要关注流动性、信息披露等多个层面,警惕海外市场投资风险等。

十二年磨一剑

QDLP业务快速增长

目前,QDLP业务进入加速发展期。

在QDLP机制下,获批业务资格的机构发行产品向境内投资者募资投向海外市场。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内,QDLP业务面临产品发行难、上架难等问题。对于不少外资机构来说,QDLP业务虽成本可控,但是业务增长困难。

今年,情况大不同。一方面,渠道异常“热情”。有时,外资机构刚获批额度,渠道就主动来接洽产品上架事宜。部分产品“一票难求”。另一方面,外资机构密集推出QDLP产品。

日前,东方汇理宣布完成第二只QDLP产品备案;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也在近期发行了QDLP产品;全球量化投资巨头元盛近期推出QDLP产品;威灵顿投资管理正筹备新QDLP产品发行;全球资管巨头贝莱德或将在不久的将来推出QDLP产品。

如今,QDLP业务“供需两旺”。这与制度试点早期外资机构“历经的艰辛”形成对照。

一家外资机构中国区负责人对中国基金报记者表示,在QDLP制度试点早期,曾有外资机构旗下的QDLP产品仅仅募集到数百万元。这背后的原因,包括QDLP业务相关的各方仍在磨合中;产品找到合适的渠道,渠道将产品特性准确地传递给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困难。

五矿国际信托国际业务总经理苏天杉介绍道,截至目前,今年公司QDLP业务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发力国际业务的五矿信托与市面多数外资机构就QDLP业务进行合作。他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场新发QDLP 产品总规模约7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全市场QDLP产品存续总规模或突破200亿元人民币,处于历史高位。其中,最受投资者欢迎的是债券类多头产品,贡献了今年新发总规模的70%左右。私募股权类产品最近几年也较受欢迎。

为何QDLP业务在今年获得突破?

针对这个问题,苏天杉表示,此前QDLP产品以多头基金居多。这类基金存在净值波动大、风险匹配的客户较少等问题。随着另类投资巨头入局,境外市场新兴的半流动性私募股权基金、多空股票或债券基金等进入QDLP市场,产品供给进一步丰富。

此外,私人银行部分高净值客户逐步认可QDLP产品,产品和渠道、投资者逐渐匹配起来。例如,两家股份制银行的私人银行和某头部券商成为QDLP产品的关键渠道。今年某知名外资私行、部分头部券商入局,销售渠道进一步多元化。由于信托在高净值客户中的接受度较高,因此也成为QDLP市场发展的助推器。

最后,多家全球资管巨头特别是私募股权巨头进入QDLP市场,其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了QDLP产品的认可度。

安中投资在谈及QDLP业务突然“走红”的现象时表示,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资本市场以及资产配置的领域也越来越国际化,除了投资中国市场,越来越多投资者也将目光投向了海外,选择更丰富的产品,进行全球化的资产配置。“从外资角度来说,我们拿出自己在海外具备比较优势以及全球竞争力的‘旗舰’基金,服务中国投资者,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我们非常看重中国市场,持续和坚定地布局中国市场。”

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目前QDLP业务发展较好的外资机构包括路博迈、霸菱、橡树、品浩、威灵顿等。此外,安中、安联寰通、柏基旗下QDLP业务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截至目前,路博迈海外投资共募集了11只QDLP基金,总规模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投资者关注品牌、业绩、流动性等

机构提示切忌“盲目跟风”

路博迈海外投资表示,QDLP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外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和债券、境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境外公开证券市场、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境外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等。不少投资者会从资产配置、风险分散以及财富传承等角度出发选择QDLP产品,他们关注管理机构的品牌、规模和历史业绩。

苏天杉介绍,投资人非常注重管理人的品牌;历史业绩也是其很看重的方面;流动性也是投资人重点考虑的因素。一般说来,QDLP产品的流动性较同类境内基金差,境内外市场规则的差异有时会影响产品流动性。

安中投资也表示,投资者在选择QDLP产品时应关注如下方面:首先是流行性,投资者应了解底层资产的流动性,它与基金产品的开放期相比是否存在期限错配;其次是基金的透明度、管理人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比如海外策略是否定期披露持仓品种、持仓比例等;第三是安全性,所投海外产品的风险评级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匹配。“QDLP的境内管理人应向客户充分揭示产品风险。”

路博迈海外投资认为,投资者需要先明确财富管理需求,再基于QDLP产品的投资范围、策略、政策环境、风险与回报、机构信誉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决策。

前述外资私募人士称,投资者需关注QDLP境外管理人的资质、底层资产的流动性、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等。

某头部券商销售人士认为,尽管QDLP产品热度上升,但是投资依然要审慎。他认为,不能盲目冲海外机构的名声“无脑买入”。例如,针对近期“较火”的投向海外债券的QDLP产品,投资者需认真了解基金的底层资产,依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选择。

苏天杉也坦言,QDLP产品和境内私募类产品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多数QDLP产品会叠加汇率波动的风险。“有时汇率的波动甚至会超过组合收益波动风险。这部分解释了为何QDLP产品比境内可比策略产品的风险评级要高,投资者不能盲目跟风。”

外资在华业务拼图重要组成部分

被问及投资者应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QDLP产品,苏天杉称,首先,投资者应对相关海外机构在全球资管行业的地位、公司总规模等有基本了解。其次,投资者还应关注相关海外机构在中国市场的活跃度。外资机构对中国市场投入时间越长,其对中国市场的承诺越严肃、认真。第三,投资人应该认真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匹配的产品,同时,对产品的流动性做到心中有数。

苏天杉表示,在此类业务的信托产品相关文件里,五矿信托会充分向投资人提示QDLP业务涉及的基金备案风险、汇率波动风险、跨境资金回款时间风险,以及境外投资品种特定的风险等。他表示,希望与QDLP业务链条各个环节配合,勤勉尽责,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健回报,管理风险。

谈到对QDLP制度的预期,安中投资表示,QDLP制度的发展,体现中国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决心。“外资看好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QDLP为投资者提供了财富多样化配置、分散投资风险的机会”。

苏天杉表示,目前外资机构基本找到了适合QDLP业务的发展道路。他表示,待相应的法律法规稳定,相关方面可通过QDLP试点政策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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