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7 16:41
投资者_1773194696665:公司3月2日公告强赎,至今未公布最后交易日、转股截止日,严重拖延信披,损害转债持有人权益,请立即披露完整强赎时间安排。
安集科技: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赎回条件触发日与赎回资金发放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少于15个交易日且不超过30个交易日。根据交易所规定,在可转债提前赎回、到期赎回或到期兑付业务中,上市公司应于赎回登记日(T日)前的第5个交易日前(含T-5日)提交《可转债赎回/兑付及摘牌公告》。因“安集转债”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安集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关于实施“安集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3月26日,赎回价格为100.2910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3月27日。2026年3月23日为“安集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26日为“安集转债”最后转股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安集转债”将于2026年3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28.7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特提醒“安集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具体内容敬请查阅相关公告。本次赎回事项的信息披露及时间安排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符合信息披露合规要求。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