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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06
投资者_1471339899000:光大银行股价萎靡不振,是否意味着光大银行经营能力也不咋样?光大银行股价走势对光大银行形象产生不良影响了吗?是否会影响储户在光大银行办理业务?
光大银行: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光大银行的关注。今年以来债券市场利率整体上行,估值损益有所下降,叠加去年同期市场利率下行带动估值损益基数较高,使得我行第三季度其他非息收入同比降幅较大,我行营收与净利润有所下滑。展望后市,在其他非息收入方面,四季度债券市场大概率是区间震荡行情。我行后续将结合市场走势,灵活二级交易优化组合结构,确保票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平稳增长,提振四季度营收。在利息收入方面,预计银行业净息差总体呈现降中趋稳态势,净利息收入增速有望企稳回升。同时,我行将继续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持续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通过着力优化大类资产负债结构、集中力量打造经营特色、提升客户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水平等措施,不断推动营收企稳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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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06
投资者_1629420330000:您好,请问贵公司何时公布分红方案计划?谢谢!
光大银行: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光大银行的关注。光大银行始终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保持稳定的分红水平,使投资者及时分享我行发展成果。2025年1月,我行首次实施中期分红61.45亿元,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6.04%。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2025年度,我行持续积极推动中期分红的落地实施。前期,我行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告了分红意向,具体内容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尚未审议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行后续将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根据公司治理程序安排,我行计划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履行完成相关程序后向股东发放中期分红股息。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的优先股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按照上述规定,我行需在“光大优3”(优先股)付息完毕后实施中期分红。比如在之前的股息发放和分红当中,我行于2025年1月15日发放“光大优3”2024年度股息,于2025年1月22日发放2024年中期分红。未来,我行将充分考虑投资者诉求,合理平衡自身发展和股东回报,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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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05
投资者_1471339899000:请问光大银行为何没有如期公布中期分红方案?
光大银行: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光大银行的关注。光大银行始终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保持稳定的分红水平,使投资者及时分享我行发展成果。2025年1月,我行首次实施中期分红61.45亿元,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6.04%。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2025年度,我行持续积极推动中期分红的落地实施。前期,我行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告了分红意向,具体内容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尚未审议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行后续将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根据公司治理程序安排,我行计划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履行完成相关程序后向股东发放中期分红股息。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的优先股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按照上述规定,我行需在“光大优3”(优先股)付息完毕后实施中期分红。比如在之前的股息发放和分红当中,我行于2025年1月15日发放“光大优3”2024年度股息,于2025年1月22日发放2024年中期分红。未来,我行将充分考虑投资者诉求,合理平衡自身发展和股东回报,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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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05
投资者_1471339899000:光大银行不想中期分红了吗?2024年10月31日光大银行公布三季报,同日公布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今年只公布了三季报,不见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光大银行: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光大银行的关注。光大银行始终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保持稳定的分红水平,使投资者及时分享我行发展成果。2025年1月,我行首次实施中期分红61.45亿元,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6.04%。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2025年度,我行持续积极推动中期分红的落地实施。前期,我行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告了分红意向,具体内容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尚未审议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行后续将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根据公司治理程序安排,我行计划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履行完成相关程序后向股东发放中期分红股息。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的优先股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按照上述规定,我行需在“光大优3”(优先股)付息完毕后实施中期分红。比如在之前的股息发放和分红当中,我行于2025年1月15日发放“光大优3”2024年度股息,于2025年1月22日发放2024年中期分红。未来,我行将充分考虑投资者诉求,合理平衡自身发展和股东回报,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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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05
投资者_1629420330000:您好,贵公司在此前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显示,会在十月份三季报披露业绩时公布中期分红计划,为何至今还不见相关公告?是否有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如果贵行无打算实施中期分配,希望如实向投资者阐述,避免出现误导情形出现。谢谢。
光大银行: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光大银行的关注。光大银行始终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保持稳定的分红水平,使投资者及时分享我行发展成果。2025年1月,我行首次实施中期分红61.45亿元,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6.04%。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2025年度,我行持续积极推动中期分红的落地实施。前期,我行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告了分红意向,具体内容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尚未审议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行后续将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根据公司治理程序安排,我行计划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履行完成相关程序后向股东发放中期分红股息。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的优先股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按照上述规定,我行需在“光大优3”(优先股)付息完毕后实施中期分红。比如在之前的股息发放和分红当中,我行于2025年1月15日发放“光大优3”2024年度股息,于2025年1月22日发放2024年中期分红。未来,我行将充分考虑投资者诉求,合理平衡自身发展和股东回报,保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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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09:30
投资者_1471339899000:光大银行董事长吴利军先生近期是否在正常履职尽责?
光大银行:感谢您对光大银行的关注!光大银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均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