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晚,中国人寿公告,原本拟于12月31日前与中国雄安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河北雄安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不过,由于受合伙企业的出资人调整及合伙企业规模缩减的影响,拟签署的《合伙协议》的相关条款也将相应变更,预计合伙企业各方无法按原定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签署《合伙协议》。
中国人寿7月24日曾公告,河北雄安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有限合伙)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80.02亿元,其中,中国人寿认缴出资30亿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雄安基金管理将分别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和投资顾问。
公告称,待合伙企业各方就《合伙协议》的条款商谈确定后,该公司将及时就本项关联交易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