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落地楼市新政,其中均加大了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力度,不仅优先售房、收旧换新的主体类型有所扩大,还扩大了收购房源范围、提供换新补贴等。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城市参考借鉴,更好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打通一二手置换链条。
5月13日,湖南省发布10条稳楼市新政,其中在促进住房“以旧换新”方面提出,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鼓励各地给予“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支持“卖旧换新”,鼓励购房人、经纪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提供旧房“帮卖”服务,期满未售出的,可由开发商按约定收购或退回认购金;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收购二手房,鼓励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推动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需求。
中指研究院认为,湖南全方位提出 “卖旧换新”(市场交易)、“收旧换新”(国企收购)、“拆旧换新”(原拆原建)三种路径,此举精准切中了当前市场改善需求释放的核心堵点——旧房出售难。特别是“收旧换新”路径,通过鼓励国企下场收购,为市场提供了“托底”选项和稳定器,能有效解决居民“卖不掉旧房就买不起新房”的置换困境,从而快速打通“卖一买一”的置换链条。这不仅有利于库存去化,也为保障性住房、人才房筹集了房源,实现了“一举多赢”。另外,“拆旧换新”模式与城市更新相结合协同发力,为城市存量住房的自主更新提供了合法路径。
更多地区支持“收购转售”,快速完成旧房收购,加速新房、二手房置换。4月20日,佛山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通过“委托销售”“收购转售”“收购盘活”三种模式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中指研究院指出,佛山此次支持的“收购转售”模式指房企按市场化原则,参考市场评估价与换房人协商确定收购价格,收购后进行二次销售或重新装修后销售,与此前已在部分城市落地的国企收旧换新相比,“收购转售”由于用途为收购后房企二次销售而非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收购速度更快,同时由房企提供确定的退出通道与资金过桥,有助于换房人快速回笼资金。
另外,上海静安区、徐汇区、浦东新区开展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试点,收购后房源用于补充保租房。在实施流程方面,上海静安区试点中,出售房源的收购款项以“房票”形式结算,“房票”专款专用,居民后续凭票购置静安区内新建商品房。
中指研究院认为,经过两年多的探索与完善,各地住房“以旧换新”模式不断升级,更多方式调动企业及居民参与积极性。相比于以往,优先售房、收旧换新的主体类型均有所扩大,如优先售房由原来的中介优先售房为主,扩展到开发企业优先售房;收购换新由地方国企为主逐渐向市场化企业扩围。更多城市在此基础上,通过扩大收购房源范围、提供换新补贴等加大力度支持住房“以旧换新”,近期多地优化调整相关政策,为住房“以旧换新”提供了更多思路。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参考借鉴各地经验,并结合当地市场情况探索、优化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打通一二手置换链条,为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