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深圳辖区诉求处理典型案例集(2025)】案例二十五 | 期权成交价格与实时价格差异大,行情发布机制需了解
来源:深圳投资者服务2026-04-2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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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前序

交易所行情发布机制可能导致期权成交价格与实时价格存在差异。

02案例

投资者投诉通过期货公司卖出所持有的期权时成交价格与实时价格差异过大,当时软件行情显示实时价格为350多元,但是最终的成交价格却是320多元,投资者称当日一下午都没有出现过320多元的价格,并且该期权的成交量只有100多手,怀疑是公司系统原因导致,故致电投诉,要求公司给出合理解释。

核查后,期货公司向投资者解释了相关规则,根据交易所的数据发布机制,交易所对外发送的行情数据通常是每秒发送2笔汇总数据,不会细到具体的每笔成交情况,未显示该成交价格属于正常情况。某交易所官网中发布的《交易所对外发布基本行情机制问题》也对该情况进行了说明。经沟通解释,投诉人理解了相关规则,对公司的解释表示认可。

03提示

1.目前期货交易所对外发布基本行情机制为每秒2笔快照行情,因此,软件商接收交易所推送数据后通过软件显示的行情数据不能包含所有的价格信息。

2.建议投资者通过咨询期货公司、查看交易所官网等正规渠道了解行情发布机制。

责任编辑: 吴晓辉
校对: 王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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