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强一股份(688809)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案件关于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为由,起诉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晶晟微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诉讼材料,强一股份是市场地位领先的拥有自主MEMS探针制造技术并能够批量生产MEMS探针卡的厂商,打破了境外厂商在MEMS探针卡领域的垄断,为我国半导体晶圆测试领域所需核心硬件探针卡的保障能力和自主可控水平的提升作出了重要贡献。经长期研发与工艺迭代,原告在MEMS探针卡领域形成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经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核心技术秘密。
苏州晶晟微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了曾在强一股份工作的员工,该员工掌握了强一股份涉案技术秘密并负有保密义务。经调查,被告多项核心技术与强一股份主张保护的技术秘密构成实质相似,涉嫌侵犯强一股份的技术秘密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根据诉讼请求,强一股份请求判令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晶晟微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同时,请求判令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晶晟微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赔偿侵权损失2507.80万元,该金额根据强一股份MEMS探针卡业务2024年销售收入与2025年1—6月销售收入合理预估得出。
强一股份表示,此次诉讼是公司因认为被侵害技术秘密而主动提起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同日公告显示,强一股份披露了一份关于部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强一股份控股股东周明与股东王强在公司IPO上市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将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2026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了周明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表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随之终止。
强一股份表示,此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