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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7:21
在佛山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有望再提升。
日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及征求《关于调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今年3月26日至4月3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拟调整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0万元调整至120万元;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其他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步调整。
同时,拟调整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幅度及适用范围。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房及装配式建筑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20%;同时,符合二孩以上家庭及上述情形额度上浮的适用范围,由首套自住住房扩大至首套、二套自住住房。此外,新增经佛山市住建部门认定属于本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符合多项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按规定叠加享受上浮优惠。
政策解读称,若按此新政执行,同时符合上述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80%。例如,张三和李四均已连续依时缴存公积金满三年,并符合佛山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条件。现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所购商品住房符合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及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条件,同时属于二孩及以上家庭。据此,其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计算如下:120万元×(1+80%)=216万元。
当前,上述政策尚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举是为落实建设“好房子”的部署要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