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持续多年的信托纠纷案迎来二审判决。
近日,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元信托”)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了一桩涉诉金额4.02亿元的诉讼案进展,案件原告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东证资管”),被告为建元信托(原安信信托)。
判决显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5.15万元,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该案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10月, 彼时东证资管代表“东证资管-平安银行-龙江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信托合同》,投资金额4亿元,期限24个月。
《信托合同》订立后,东证资管与安信信托另行签订了《信托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安信信托需在2018年10月11日完成全部转让价款的支付。不过,安信信托截至2020年未足额支付信托收益权转让款。
东证资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安信信托立即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款人民币3.72亿元,因延迟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款给被告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暂计人民币2994.5万元,以及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20)沪74民初24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东证资管的诉讼请求。因不服上述判决,东证资管提起上诉。建元信托于2026年1月29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沪民终419号《民事判决书》。
此次终审判决,意味着这桩持续多年的诉讼旧案了结。随着建元信托发展逐渐步入正轨,原安信信托历史遗留司法案件正在逐步落地解决。
近期,建元信托还披露了其他诉讼案件进展。
据1月5日晚建元信托公告,公司与河南中阅新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河南中阅”)诉讼案迎来一审判决,该案涉诉金额为3639.22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建元信托赔偿原告河南中阅损失911.21万元,驳回原告河南中阅的其余诉讼请求。
另据2025年12月12日晚建元信托披露,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峡资本”)诉讼案迎来一审判决,该案涉诉金额为4.98亿元。法院一审判决建元信托向三峡资本赔偿1.55亿元,并驳回原告三峡资本其余诉讼请求。三峡资本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上诉案件。
自2023年完成重整以来,建元信托经营逐渐步入正轨。公司2025年三季报显示,2025年1-9月,公司新增设立信托项目175个,对应新增信托规模2508.46亿元;其中第三季度新增设立信托项目58个,对应新增信托规模1363.95亿元。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受托管理信托规模4759.25亿元,较6月末增加1380.34亿元。
校对:廖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