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王焕城2025-12-31 19:45

人民财讯12月31日电,《上海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办法》一是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使用者应当根据《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二是根据《条例》规定,明确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资格资质要求。三是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租赁活动经营者、出借方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在交付时提示承租人、借用方依法使用。四是根据《条例》规定,明确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

责任编辑: 刘良文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