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郑渝川2025-11-29 10:45

11月28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重庆坚持急用先行、依法合规监管,加强从准入、经营直至退出的地方金融组织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规制体系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印发了一系列重点监管规制文件,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系统规定了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经营与禁止行为等核心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管理方式及金融风险预警、防范与处置机制。特别是通过专章形式,对金融组织机构、市场、服务、创新、开放、生态和人才等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加快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邓纲教授指出,《条例》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全国首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法规,充分体现重庆对金融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该条例结构严谨、内容全面,有效回应了当前地方金融稳健发展与监管的迫切需求,在明确市、区县两级监管职责、清理“失联”“空壳”金融组织、防控金融风险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并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目标,提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具体路径。此外,《条例》还明确了非法金融活动和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制度有效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隋军表示,《条例》充分契合了当前银行业支持区域重大战略、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主线任务,为银行业助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使得行业在金融资源投放、合规经营、数字转型、开放融通等方面工作更成体系,我们将借助《条例》的颁布,为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贡献行业力量。

西南证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陈琴表示,《条例》中“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一章的内容,紧扣金融改革方向,立足西部发展实际,为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将进一步激活区域金融发展活力。《条例》明确提出,支持证券等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为本地法人券商深耕区域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注入了强劲动力。作为唯一一家注册地位于重庆的全国综合性上市券商,西南证券将在《条例》指引下,持续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性作用,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依托全业务链条服务优势,深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制定出台《条例》,填补了重庆市地方金融立法空白,标志着重庆地方金融治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重庆金融监管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重庆将严格依据《条例》规定,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郑渝川)

责任编辑: 高蕊琦
校对: 杨舒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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