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2024年,全国各地普遍将城市更新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战略行动,不断创新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制度政策和实施模式,共实施城市更新项目6万余个,完成投资约2.9万亿元,综合性成效逐步显露。
一是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监督考核的工作组织机制。有410多个城市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强化政府统筹。21个城市设立城市更新局,常态化推进专职管理。12个省建立省级督导机制,7个省将城市更新纳入省级政府绩效考核。10个省分层次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二是构建城市更新制度政策框架。1个省9个城市出台城市更新条例,92个城市出台管理办法,150个城市印发指导性文件,城市更新目标任务、路径程序逐渐清晰。各地共出台土地、规划、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1000多个,发布技术标准、操作指南260多个,提升配套政策精准性。
三是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全方位查找城市短板问题,确定城市更新重点任务。310多个城市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普遍形成“城市更新规划—单元(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部分城市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16个省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常态化储备和动态调整。各地不断优化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
四是创新存量资源盘活利用的土地政策。各地多措并举推动存量资源用起来,部分地方允许复合利用存量用地,完善土地用途变更、建筑功能转换等政策。多地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通过“腾笼换鸟”、零星用地整理等集约利用土地。部分地方创新带方案出让、协议出让、弹性年期等更为灵活供地方式。
五是创新多元化城市更新投融资机制。12省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奖补或贷款贴息,12个省发行专项债近1000亿元用于各类更新改造,一些地方完善税费减免政策。各地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拓宽征信方式、延长贷款期限。有28个城市设立城市更新基金,总资金规模达4550亿元。各地通过政企合作、特许经营、企业承包、自主更新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六是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各地积极探索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地方政府注重协调区域存量资源,授权实施主体以总体打包、“肥瘦搭配”等统筹实施改造。很多地方注重吸引运营主体提前介入、一体化主导更新。一些地方搭建多方参与平台,成立城市更新联盟等,强化专业技术力量支持。
校对:王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