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新年第一张IPO罚单出炉。
1月10日,深交所发布3份监管函,事关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速创新”)IPO申请事宜,发行人飞速创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及相关人员均被深交所书面警示。
目前,飞速创新IPO申请已终止。
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披真实、准确、完整
招股书显示,飞速创新主要专注于网络通信领域核心设备及通用配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该公司以自营互联网平台fs.com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并通过自主研发运营平台管理系统(ERP系统)作为订单交易流程、客户关系管理、仓储物流管理、采购供应商管理、数据统计等统一管理平台。
该公司主要聚焦境外市场,约99%的销售收入来自境外市场。2023年3月1日,飞速创新的主板上市申请获得受理,2023年3月21日开始问询,在回复完第二轮问询后,2024年5月11日,飞速创新撤回了IPO申请。
在审核问询中,深交所重点关注了IT系统控制情况等事项。在审核问询回复中,飞速创新称已建立了ERP系统、金蝶系统一般控制及应用控制,经营数据与财务数据相匹配,自2022年10月起对ERP系统应用层面的所有操作细节进行记录并保留半年时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公司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准确显示前台商城产品销量、评论数据等信息;公司自2023年6月起才完整保存半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未对反结账、反审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具备财务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可以无需审批直接进行反结账、反审核操作,反映出公司财务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鉴于相关事实和情节,根据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飞速创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向伟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均被深交所书面警示
除了发行人飞速创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及相关人员均被深交所书面警示。
监管函显示,招商证券作为项目保荐人,杨猛、刘兴德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经查,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销售相关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其他核查程序瑕疵。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招商证券、杨猛、刘兴德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函表示,招商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监管函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招商证券、杨猛、刘兴德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另外,德勤华永所作为项目申报会计师,方少帆、林希倩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经查,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二、银行流水专项核查报告记载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
德勤华永所为项目申报会计师,方少帆、林希倩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对与专业职责有关的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指出,相关机构及人员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责编:万健祎
校对:彭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