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省内经营主体开展全国首次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单场单标的成交电量达1500余万千瓦时,相当于4500多户三口之家年平均耗电量。作为首批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广东电力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设发电主体、用电主体双方可买可卖的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品种。
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品种,使得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终端用户等电力市场参与者能够针对不同的时间周期,进行更为精准的电量采购与销售,降低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售电公司可以通过锁定未来几个月的电量交易,避免因市场价格剧烈波动造成的损失;发电企业能够通过明确的电量需求预测出产能,从而优化发电计划,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今年9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多月连续集中竞争交易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分为远月集中竞争交易和近月集中竞争交易,其中远月集中竞争交易标的范围为未来2—4个月,近月集中竞争交易标的范围为未来1个月。
“首次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在10月开展,我们不仅可以交易11月份的近月电量,还可以交易最远至明年2月份的远月电量,突破了以前只能在10月调整11月交易电量的限制。”中广核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交易及市场开发经理甘怡君告诉记者,“交易标的可以为未来4个月的电量,这意味着我们能更好地通过锁定未来交易价格的方式,抵御现货电力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例如,发现自己的长期协议电量无法满足用电需求时,我们就可以在多月集中竞争交易中向电厂和其他售电公司购入电量,反之则卖出。”
“以前我们作为发电主体,仅可卖出电量,不可买入电量,且发电主体之间也不能进行买卖交易,开展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则打破了这一局面,发电主体买入电量即削减发电需求。”广东能源集团沙角C电厂经营部部长朱飞远说。
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品种的开设将助力电力市场构建“年+多月+月+月内”多时间尺度、“集中竞争+场外协商”相结合的中长期交易品种体系。同时,本次交易体系的完善,将形成相对连续、公开、透明的中长期价格信号。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广东电力市场约九成市场交易电量由中长期交易覆盖并锁定。
“中长期交易相当于预售,买卖双方都希望通过合约来锁定交易价格,增加经营方面的确定性。”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交易组织部经理孙谦以中长期中的年度交易为例进行说明,年度交易一般在每年年底进行来年的电量交易,这时能够为交割期的电力供需形势预期提供参考的信息较少。而随着交割期的临近,诸如负荷预测信息、外来电情况以及燃料市场供需和来水预测信息则会越发丰富。
“在中长期交易中增加多月集中竞争交易并在每周组织开展,就相当于提供‘调仓机会’,在中长期市场交易标的到期日临近时开‘窗口’,让经营主体更易基于交易价格预期差找到交易双方。”孙谦说,交易结果由市场规则决定,避免了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同时,集中竞争交易还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电力市场的整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