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评价规则调整 A类更严格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程丹2024-11-30 07:45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进入活跃期。为了督促证券公司归位尽责,提升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修订了《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通过完善评价指标的赋分方法和权重,严格A类公司评选标准等方式,充分发挥评价对证券公司的声誉激励约束作用。

《评价办法》调整行政许可类项目纳入年度评价范围的时点标准,由评价期内首次披露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准调整为评价期内被交易所受理为准。同时,严格A类公司评选标准,增加对项目数的要求。中证协根据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得分高低,将纳入评价范围的证券公司划分为A、B、C三类。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0%且项目数在行业平均数以上的证券公司为A类,排名后20%的为C类,其余为B类。

在评价指标的赋分方法和权重方面,《评价办法》明确,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满分100分,包括项目质量指标50分、业务规模指标20分、业务管理指标10分和合规诚信指标20分。

具体来看,项目质量指标从审核端考察证券公司承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质量,得分为所有项目得分的平均值,对于终止项目,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差异化赋分。业务规模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包括项目数、交易金额和业务净收入三项指标,为了提高业务规模指标的区分度,按照每家公司的业务规模排名逐一梯次赋分,项目数指标权重由5分调整为10分,业务净收入指标权重由10分调整为5分;参照其他类别投行业务相关标准,适当调减合规诚信指标扣分分值。业务管理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在项目立项、质控、问核、内核等业务流程管理、具体控制措施及相关文件方面的完备性。合规诚信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等情况。

按照规定,中证协从项目质量、业务规模、业务管理、合规诚信等方面对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进行评价,周期为一年一次,评价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修订后的《评价办法》组织开展2024年度评价工作,及时公布评价结果,督促证券公司归位尽责,当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

责任编辑: 王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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