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投委沈志群:发展长三角科创产业一体化,创业投资大有可为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证券时报 李明珠2019-12-17 20:43

12月16日,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创投委会长沈志群应邀出席由浙江省科技厅主办,浙江、江苏、上海和安徽四地创业投资协会承办的“2019长三角区域创业投资高峰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他表示,这两年浙江创投企业无论是管理的资产总规模、新增的投资规模、实现的资本退出金额,在长三角次于江苏,在全国也在前五位以内。浙江是我国创业投资最发达、最活跃、最有成效的地区之一。

根据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的数据:2019年创投企业新增加的资产规模,浙江占全国新增资产总规模的比重为28.5%(江苏为10.5%,上海为8.6%,安徽为7.3%)。长三角区域备案创投企业新增资产规模占全国比重达到55%。在今年整个行业募资极为困难的形势下实现的,相当不容易。

大力推广浙江创投发展经验

沈志群认为值得总结的创投发展的浙江经验主要有几条,希望进一步总结提炼创业投资的浙江经验,为促进全国创投行业发展做出示范,提供借鉴。

第一、坚持创投本源,坚守创投使命。那就是实体为根,科技为本,不去盲目追风口、求热点、比赛道。“这些年浙江创投企业投资的行业分布,前十位主要是软件产业、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IT服务业、生物科技、医疗保健、光电子光机电一体化、环保工程、金融科技、网络产业等。”他说,“今年6月李克强总理来杭州出席全国双创活动周启动仪式,对浙江的‘双创’事业和支持‘双创’发展的创投行业给予了高度评价。实践证明,离开了助推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发展的本源和使命,创业投资将成无源之水,难以持续。

第二、大力发展民营创投(GP),大力发展民间资本(LP)。浙江发展民营经济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历史渊源,从创投资本来源结构看也一样。浙江创投企业承诺资本结构是:政府出资占5%,国有机构占10%,民营机构占51%,个人出资占34%;实到资本结构是:政府出资15%,国有机构占13%,民营机构占42%,个人资本占30%。因此他认为,这两年所谓的民间资本离场,政府资本、国有资本进场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从创投资本属性和创业投资特点看,民营创投作为重要的管理主体,民间资本作为重要的投资主体,基本格局不会改变也不应改变。

第三、高度重视创投行业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浙江非常重视创投专业人才培育,这两年创投委和钱塘江金研院合作举办的创投实战研修就很有特色。浙江的创投企业从业人员学历结构,无论是博士、硕士还是本科生,数量位居长三角区域第一位,占全国的比重最高;从业人员的从业背景,长期从事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技术研发等专业背景的人员数量和比重也一样。实践证明,创投行业不仅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更是一个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的精英人才密集型行业。

第四、积极推进创投行业自身的创新和改革。浙江省不仅首创了全国第一批基金集聚地如玉皇山基金小镇等,探索为创投企业提供良好的办公营商环境和服务模式,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基金小镇学习的标杆,而且在诸暨设立了全国第一个(目前还是唯一一个)创业投资改革试验区。其他许多创投创新和改革举措的探索,也走在了全国前列。

第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

第六、在坚持市场对创投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不是更多地)发挥政府作用。浙江省政府和各部门对发展创投坚持引导而不是主导,坚持支持到位而不越位,坚持创造环境而不是直接干预。今年为了解决创投企业工商注册的困难,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并作出指示,在全国创投界引起极大反响。因此,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确实是创业投资浙江经验的重要一条。

发挥创业投资在长三角一体化中的作用

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纲要”首次将一个区域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高瞻远瞩,涉及面广,内容丰富。“纲要”特别重视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能力,明确提出科创产业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在第四章“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中,提出了一大批关键技术、创新科技、重点领域、未来产业、龙头企业的重点项目,也提出了“鼓励设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在实施科创产业一体化发展中,创业投资完全可以充分发挥独特资本力量作用,大有用武之地,也完全应该大有作为。

如何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在长三角科创产业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沈志群提出几点建议:

1、整合长三角区域创业投资资源优势,发挥创业投资独有的领投、合投、跟投、阶段投资的运作特点,对各地创投机构已经投资的一批科创产业项目,加大联合投资力度,加强市场、技术、产业链资源整合,加快投入产出见效周期。

2、推动设立长三角区域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的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母基金,重点支持一批区域内优秀创投机构扩大对科创产业新项目的投资规模。

3、争取国务院“创投国十条”的相关政策措施,如创投税收政策,国有创投企业改革政策,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政策,创投退出减持反向挂钩政策等等,在长三角区域先行先试或全面推开。

4、充分发挥上交所开设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以及创业板、新三板、地方股交中心等资本市场一系列深化改革举措陆续推出的优势和契机,为长三角区域创投企业投资的科创产业项目上市和退出提供优先和便利,同时探索设立长三角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拓宽创业投资多样化退出渠道。

5、由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创业投资协会牵头,尽快研究提出一份系统的“充分发挥长三角创业投资作用,支持科创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报告,报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期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从国内看,我国的创业投资确实普遍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困境;从国际看,前两天中美已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下一步协议落实为全世界拭目以待。中美贸易战的实质就是科技战。创投强则科技强,科技强则国家强。沈志群认为,形势逼人,固然不能盲目乐观,但是过度悲观更不可取。当下别无选择,没有退路,只能正视困境,面对困难,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突破重围,闯出一片新形势下中国创投持续发展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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