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丽(000010)4月22日晚公告,4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1 号),拟对公司及李涛、贾明辉、蒋文、郑方作出行政处罚。
回溯前情,*ST美丽于 2018年5月30日披露了公司、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丁熊秀、蒋文和深圳市盛世泰富园林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上述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查明,*ST美丽及李涛、贾明辉、蒋文、郑方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13年7月17日至 2017年6月23日,*ST美丽实际控制人为李涛、贾明辉,*ST美丽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实际情况不符;2017年6月23日,蒋文受让了李涛持有的盛世泰富 51%的股权,*ST美丽实际控制人变更。蒋文未披露相关情况,*ST美丽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在《2017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也与实际情况不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ST美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贾明辉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三十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三十万元;对李涛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郑方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蒋文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ST美丽将因虚假陈述而受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在正式处罚出台后,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ST美丽等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ST美丽在此之前就曾经领过罚单。*ST美丽于2019年8月4日晚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ST美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八达园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对贾明辉等1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2019年的处罚出台后,多名投资者已将*ST美丽和新时代证券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该案目前尚未判决。”刘国华律师介绍说,4月22日晚公告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结合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阶段索赔条件暂定为:一、在2014年4月24日到2017年4月22日期间买入*ST美丽股票,并在2017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在2017年6月23日到2018年5月29日期间买入*ST美丽股票,并在2018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三、在2015年7月17日到2016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ST美丽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美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