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发布网约车市场风险提示:二季度单车日均订单量及营收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来源:“嘉兴发布”微信公众号2024-08-13 14:55

据“嘉兴发布”,为促进嘉兴市网约车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引导社会资源和驾驶员等理性进入网约车市场,今天(8月13日),嘉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发布嘉兴市网约车市场风险提示。

一、市场运行风险

截至2024年6月底,全市共有网约车1.7万辆,4.0万人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2024年二季度,全市网约车日均订单17.1万单,较一季度增加1.0万单;单车日均订单11.9单,单车日均营收214.7元(未扣除营运成本),分别较一季度下降0.6单和9.9元。订单总量有所增加,单车日均订单量及营收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二、收入预期风险

网约车经营收入受市场淡旺季、季节性等因素影响较大,还受各平台的派单规则和收益分配方式调整等影响。同时,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其保险费用明显高于非营运车辆。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驾驶员应进行详细了解,客观评估运营成本和实际收入,避免实际收入与预期不符。

三、“无证营运”风险

驾驶员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的,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将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和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此外“无证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机构有权拒绝赔付,需要驾驶员承担事故损失。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

四、租车经营风险

驾驶员在签订租车协议时务必仔细确认协议内容,明晰双方约定内容及需自行承担的风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谨慎选择“以租代购”“零首付购车”“融资租赁”等模式。部分租赁服务公司推出“上班模式”“流水委托代扣”“保底模式”等,通过合同约定驾驶员流水收入统一由租赁服务公司代收代发,驾驶员无权支配流水,请驾驶员谨慎选择,避免车辆押金及流水无法挽回的风险。推荐企业和驾驶员使用《浙江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示范文本(HT33/SF24 3-2024)。

五、车辆使用风险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6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网约车应按以下规定报废及退出经营:一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二是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三是退出网约车经营(转为非营运车辆),仍然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驾驶员充分考虑车辆剩余年限预期收益、维护成本、车辆折损等因素,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鉴于上述风险,请广大驾驶员和有意进入网约车市场经营的企业,深入了解法规政策、充分调研市场营收、合理评估经营风险,避免因盲目进入市场、政策了解不全面等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矛盾纠纷或收益预期落差等。请理性审慎做出从业选择。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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